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63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项目申报范围本次申报项目主要包括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示范、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重点流域工业点源治理和清洁生产示范,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等。国家发展改革委详细列出了每类项目的申报具体范围、选项条件和限报数量,请各地区严格依照申报,对超出范围的项目,我委将不予受理。二、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申报。各地上报文件应为正式文件,不得以便函的形式上报。(二)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上报文件中,应包括项目筛选审核的标准和程序、项目申报个数及材料准备情况、总投资及主要改造内容、采用的主要技术,以及项目实施后的节能减排效果等内容。同时,上报备选项目汇总表(附件二)。(三)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项目申报内容现场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重点审核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是否真实且符合政策要求,项目备案(或核准、审批)文件、能评审批、环评批复、土地预审、规划选址、资金证明等前期手续是否完备且符合有关规定,对审查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项目申报经办人员和主管领导要在《市县申报承诺表》(附件三,不需在资金申请报告中装订)签字盖章。(四)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机构要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报告编制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应在《报告编制单位承诺表》(附件四,不需在资金申请报告中装订)签字盖章。(五)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需统一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单行本材料,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格式(附件五),胶装成册(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同时,上报“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imo库文件。三、申报时间2015年4月6日前,各地发展改革委应完成项目上报工作,包括正式上报文件汇总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材料。请严格遵守时限要求,过期不予受理。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符合国家申报要求、具备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推荐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四、联系人节能工程、战略新兴产业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项目        联系人:刘  霆     电  话:0371-69691103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联系人:张志祥                           电  话:0371-69691415重点流域治理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联系人:唐玉萍                           电  话:0371-69691416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2、河南省2015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3、市县申报承诺表          4、报告编制单位承诺表          5、2015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备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格式 附件一:发改办环资[2015]631号附件二、三、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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