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

     各产煤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骨干煤炭企业,矿区质量监督站: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促进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确保煤矿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国家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党义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沈天良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逯  军  河南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站长 成  员:魏增亮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副总经理         裴大文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 田富军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景余  河南神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办公室主任由逯军同志兼任。 本次检查共分8个检查组,由河南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协会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各检查组成员名单及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检查包括全省煤炭行业新建、改扩建、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等各类建设工程,以及相关配套、附属和辅助建设工程项目。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一)各参建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质量行为履行情况。建设项目的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单项和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等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参建单位的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人员配置、个人执业资格及职责落实等情况,执行工程质量监督认证制度等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矿建工程重点检查井巷主体、支护、结构工程等;土建工程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等;安装工程重点检查供电设施、主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等。 (三)工程技术资料收集管理情况。根据《煤炭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标准》,按照管理资料、技术资料及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检查,包括隐蔽工程记录、地基验槽记录、安装设备试运转记录、检测试验报告等。重点检查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 (四)现场对工程钢筋原材料进行封存取样,数量2-5组。由日常监督矿区站或工作组监督进行重量偏差、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和冷弯性能检测。 对被抽查矿井巷道、硐室尺寸进行现场测量,对被抽查在建土建工程,符合回弹检测条件的混凝土构件选取3-6个,进行现场回弹检查。 对被抽查单位工程发现实体工程有明显问题、技术资料缺失严重等存在重大问题的,由检查小组决定对实体工程进行检测。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检测人员进行检测。 (五)项目监理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单位资质、人员资格、施工验收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检测工具配备及使用、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旁站监理记录、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和整改结果。 (六)矿区站监督履行职责情况。机构人员配备、设备配置、执行质量监督规章制度情况,单位工程划分情况。重点检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监督计划制定、工程质量巡查记录、工程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等。 各检查组要对监理单位、矿区站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打分评定。检查表见附件2、3。 三、检查时间 本次大检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23日至5月15日,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对建设项目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各矿区站或工作组; 第二阶段,5月18日至29日,由中心站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同时对相关监理机构和矿区站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单位、矿区站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被检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时到场,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要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各矿区站或工作组对提出的问题要监督整改,组织复查,相关结果以书面形式6月19日前报送省中心站。 (三)各检查组要严明纪律,轻车简从,自觉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于6月19日前将检查情况按附件4格式报送省中心站。  联系人:刘保东  手机:13592686688 邵  鹏  手机:13526826025         电话:0371-63831156,传真:0371- 63863887         邮箱:hnmtz@163.com                              2015年4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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