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与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对口联系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豫发〔2005〕1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的意见》(豫政〔2014〕59号)要求,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政府部门自身优势,加强河南省科技厅与九三学社河南省委的对口联系,促进双方紧密合作,凝聚双方力量,为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支撑。经协商,现制定对口联系工作制度如下:
    一、对口联系原则
    双方坚持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高度出发,按照省委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战略,认真落实《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合作。九三学社河南省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围绕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省科技厅通过加强和九三学社对口联系,认真听取九三学社河南省委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科技管理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对口联系内容和形式
    (一)重大事项通报。双方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制度。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定期将年度参政议政重点、调研计划、重点提案等重大事项通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重要科技政策和措施过程中,通过召开政情交流会、座谈会、登门联系等形式,主动向九三学社河南省委通报相关情况,征求其意见和建议。
    (二)重要政务信息交流。双方定期将文件、简报、资料,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政务信息互相抄送,方便双方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工作动态。
    (三)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对其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邀请省科技厅参加。省科技厅就全省科技大会、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活动邀请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参加。
    (四)联合调研。双方定期围绕科技创新进行联合调研。省科技厅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研究课题委托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参与调研。
    (五)对口联系例会。双方每年召开1—2次对口联系工作座谈会。双方围绕对口联系工作、科技创新议题等进行交流。
    (六)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制度。九三学社河南省委组织有关人员对河南省科技厅工作进行监督,并将有关情况通过省科技厅。省科技厅聘请九三学社河南省委推荐的社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对全厅政风行风建设进行监督,对九三学社河南省委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给予答复。
    三、对口联系组织形式
    (一)成立“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与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对口联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口联系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口联系工作的具体日常工作。
    (二)双方明确开展对口联系工作的责任处室和首席联络员。
    (三)双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周密安排部署,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对口联系,抓好有关工作实施。
    (四)加强总结。双方将定期对对口联系工作进行总结,并及时将对口联系工作情况报送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办公厅。 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员会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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