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河南省创新方法示范企业的通知

豫科条〔2015〕8号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发改委、教育部、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省科技厅《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大力推进我省创新方法工作开展,依据《河南省创新方法示范(试点)企业管理办法》,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三批河南省创新方法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应为国家或我省认定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和有一定科研基础的中小科技企业。具体条件如下:
    (一)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二)企业年总收入在5千万元以上,并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技术性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对年总收入的限定可适当放宽。
    (三)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拥有实力较强的科研队伍和研究开发机构,并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对推广应用创新方法有较高的积极性;能够选派出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并在企业积极应用创新方法解决技术难题。
    (四)企业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近几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能够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并取得成效。
    二、示范企业任务目标
    以解决产品研发的技术难题为着力点,推广应用技术创新方法(TRIZ理论),提高企业科研人员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工具的能力,指导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促进新产品开发和专利创造;通过创新方法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在企业建立一支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工程师团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水平,为我省开展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对示范企业重点支持
    (一)按照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的原则,对示范企业的培训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根据示范企业不同类型、分期分批组织普及性和专业性培训。
    (二)根据示范企业的需求,组织国内创新方法专家深入地方和企业,针对实际需求,运用创新方法解决科研、生产中的问题,开展咨询服务和帮助提出解决方案。
    (三)省科技厅将在各类科技计划中对省级创新方法示范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并积极为示范企业争取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
    (四)通过验收的示范企业由省科技厅授予“河南省创新方法示范企业”荣誉并授牌。
    四、有关要求
    (一)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在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
    (二)示范企业应认真填写《河南省技术创新方法示范企业申报书》,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由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于6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河南科技期刊传媒集团(河南省创新方法研究会(筹))。
    (三)省科技厅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企业进行评审论证,研究确定示范培育企业。
    (四)《河南省技术创新方法示范企业申报书》从河南省科技网http://kjt.henan.gov.cn/、河南省创新方法网http://www.hntriz.cn和河南科技期刊集团网(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http://www.cxkjcm.com/上下载。
    五、联系方式
    1.河南科技期刊传媒集团(河南省创新方法研究会(筹))
    地  址:郑州市政六街3号,省科技信息院2号楼11楼
    邮  箱:hntriz@163.com;邮编:450003
    联系人:刘  罡;联系电话:0371-65994366,13674905171
    吕克林;联系电话:0371-65974111,13523027220
    2.省科技厅条财处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邮编:450008
    联系人:王  娜;联系电话:0371-65957341    附件:河南省技术创新方法示范企业申报书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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