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企业【2015】94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青春点亮中国梦”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暑期见习岗位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响应国家“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号召,有效帮助青年大学生充分了解就业市场状况、转变择业观念,科学谋划职业规划,增加就业劳动体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近期,团省委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省学联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青春点亮中国梦”第三届河南大学生暑期见习岗位活动。现就我委配合做好大学生暑期见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     以我省全日制在校大二、大三学生为主。     二、见习时间     2014年7月-9月(为期1-2个月,具体时间由各见习单位确定)。     三、活动安排     1.征集岗位。5月下旬,在全省广泛征集1500个见习(创业)岗位,为在校大学生提供1至2个月的暑期见习机会。     2.发布岗位。6月中旬,对征集岗位进行全面梳理,通过河南共青团网、大河网和有关高校网站及新闻媒体发布见习岗位信息,动员高校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暑期见习活动。     3.组织报名。6月中旬,全省各高校组织在校大学生根据发布的见习岗位需求,结合所学专业和职业发展方向,自愿进行网上报名申请。     4.择优录用。7月上旬,组织见习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择优选择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合同。     5.定岗见习。大学生与见习单位进行见习对接,前往各见习单位开展上岗见习。     6.交流总结。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并出具见习证明。主办单位将适时开展座谈交流活动。     四、有关要求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大学生暑期见习活动作为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培养高质量人才的战略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积极组织辖区内省优秀民营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千家小巨人”中小企业,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企业等优秀单位推荐见习岗位;各见习单位要对见习上岗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相应的基本生活保障。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5月中旬按照岗位分配表(见附件1)完成岗位征集,并认真填写岗位汇总表(见附件2),5月23日前,将盖章后的纸质打印表格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发展指导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张来欣   陈增炎     联系电话:0371-65507615   65749597       邮    箱:65749597@163.com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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