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注销河南力源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资格的公告

河南力源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第8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33条、第51条等规定,现注销河南力源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资格。河南力源职业培训学校要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停止一切办学活动,依法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具体事宜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联系人:张伟,电话:0371-696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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