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61号)精神,经评审、实地考核和公示等程序,第四批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4个产业集聚区为第四批“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二、示范基地要在现有基础上,紧紧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技术改造、转型升级、“两化”融合、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工作,顺应国际国内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加强自主创新,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进一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在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有关资金安排等方面,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支持,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附件:第四批“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2015年6月12日 附 件 第四批“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序号 | 产业集聚区名称 | 示范内容 |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 电子信息 |
2 | 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 | 石油化工 |
3 | 温县产业集聚区 | 农副产品深加工 |
4 | 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 循环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