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豫科〔2014〕137号)、《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中原学者”的通知》(豫科人才〔2015〕2号)要求,现对2015年度“中原学者”申报受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自2015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向省科技厅院士办和监督检查办公室提供书面材料,提出异议的材料应有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院士办 86561625
省科技厅监督检查办公室 65956905 附件:“中原学者”申报受理情况清单2015年6月24日
2015年度“中原学者”申报受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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