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重大环境治理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新乡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发展改革委: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重大环境治理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2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本次计划共下达我省重大环境治理工程项目8个,计划下达投资4197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900万元,市财政投资20838万元,银行贷款2848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2390万元。二、请你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设或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形成有效工作量。三、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四、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五、要加强跟踪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按照要求于今年6月、9月、12月和明年3月底前,向我委(环资处)报送截止本季度末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六、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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