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执行脱硝电价的通知
豫发改价管〔2015〕637号 许昌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能信热电[2015]69号文收悉。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4﹞720号)规定,现通知如下: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210兆瓦)自2015年5月19日起脱硝设施达标运行的上网电量每千瓦时提高0.01元。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