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人才〔2015〕1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0】104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院士工作站的动态管理,省科技厅对2012年组建的院士工作站进行了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院士工作站进行审核调整。
经现场考察与专家集中评审,决定河南省起重机械数字化与智能技术院士工作站等9家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为优秀,河南省瑞贝卡假发纤维院士工作站等15家院士工作站为良好,河南省制冷工程院士工作站等3家院士工作站为合格。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决定在河南卫华集团有限公司等28家依托单位继续建设院士工作站,河南科技大学等7家依托单位撤销院士工作站。 附件:1.2012年组建的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和审核调整结果
2.2012年组建的申请撤销的院士工作站 2015年7月10日
关于2012年组建的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和审核调整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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