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省畜牧局、省农业科学院,有关省辖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批计划转发下达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投资577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919万元,市县投资1658万元,单位自筹200万元。二、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协调力度,落实好配套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四、各级发展改革委、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请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本批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将视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稽察,对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将采取核减、收回或暂停安排中央补助投资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