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省黄泛区农场,有关省辖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74号)要求,现将中央投资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此次计划分解下达我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75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46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810万元。二、要通过普查、公示等方式,充分了解和尊重农场危房住户的意愿,增加投资安排和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依法保障农场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要把改造好困难职工居住的危房放在首要位置,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重点解决好特殊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三、本次下达投资计划为中央和省补助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县和农户自筹共同解决。建设资金管理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要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提高项目建设和投资管理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项目管理,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程序,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房屋质量。四、各地发改、农业、住建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项目常态化监管机制,组织审计、稽察和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拨付投资、撤销项目、收回投资等处罚措施,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工作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五、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信息上报工作,于6月底、12月底将项目执行情况、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和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