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5〕9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代表团出访成果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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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代表团出访成果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5〕98号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0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代表团出访成果落实工作方案的
通  知

豫政办〔2015〕9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代表团出访成果落实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7日

  河南省代表团出访成果落实工作方案

  2015年6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率领河南省代表团相继访问波兰、卢森堡、塔吉克斯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开展一系列高层会见、商务洽谈、项目签约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对我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提升开放层次、推动产业升级、服务全国大局具有深远意义。为推动省代表团访问成果落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机遇,坚持积极务实、互利共赢的原则,推进与波兰、卢森堡、塔吉克斯坦、澳大利亚等国家经济合作,聚焦航空运输、郑欧班列、农业经贸、矿产资源等领域重大合作事项,细化专项方案,明确主要任务、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访问成果落实,努力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航空运输合作。

  1.完善卢森堡货航航线网络。加密现有航线,争取2015年年底前将卢森堡—郑州—芝加哥航线加密至每周4班,卢森堡货航在郑运营航班数达到每周14班,积极推动米兰—郑州和卢森堡—郑州航线航班加密工作。优化开辟航线网络,将亚太地区作为重点发展区域,加密美洲航点,新开至澳洲、非洲国际货运航线,丰富以郑州为枢纽的亚太及全球地区航线网络,提升枢纽辐射能力,打造亚太地区综合基地和集疏中心。

  责任单位: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明超(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葆(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民航办、郑州海关、省机场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设立郑州飞机维修基地。建立完善卢森堡货航飞机维修基地项目沟通机制,加快推进出资比例分配、申请筹建许可、维修机库建设等工作,推动维修基地尽快运营。2015年年底前确定股东投资意向、股权比例,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展项目前置审批工作。2016年6月底前完成筹建许可申请、项目选址和双湾第1座维修机库基建可行性论证;完成维修机库基础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组建管理团队,开展工程师和工人定向培养。2016年年底前通过中国民航局的现场验收,取得运营许可,完成工商登记等企业设立手续,正式投入运营。

  责任单位: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明超(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葆(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口岸办、省民航办、郑州市航空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机场集团

  3.设立合资货航公司。加快与卢森堡货航在郑州设立合资货运航空公司,通过与卢森堡货航共享技术、管理和网络资源,充分利用航权组合和实验区开发政策,构建设施先进、网络完善、支撑有力、运行高效的国际航空货运系统。2015年9月底前确定股东结构,完成合资协议签署和筹建许可的前置审批。2015年年底前完成申请筹建许可、申请经营许可、合格审定等工作。

  责任单位: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明超(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葆(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民航办、机场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4.组建卡车航班公司。落实省机场集团与沃龙宝卡车公司的合作协议,尽快成立合资卡车航班公司,提升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配套保障能力。2015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股东投资意向和股权比例。2016年6月底前完成前置审批和企业设立手续,正式投入运营。

  责任单位: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明超(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葆(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配合单位:省机场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5.推进“新鲜卢森堡”双向跨境贸易。筹建“新鲜卢森堡”双向跨境E贸易(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枢纽基地,在郑州航空港区建设线上线下一体的“互联网 ”O2O(线上线下电子商务)跨境E贸易展示交易中心,积聚和引进欧洲厂商和优质产品。2015年年底前完成以郑州为中心辐射周边的市场布局。2016年年底前完成辐射全省的市场布局。2017年年底前完成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在卢森堡设立河南航投卢森堡公司,收购卢森堡自由港30%股权,建设卢森堡自由港“中国城河南馆”,打造卢森堡自由港集疏中心,并适时建设意大利米兰、波兰华沙、拉脱维亚货物分拨中心。2015年8月底前完成公司选址、注册、审批、人员招聘等工作;年底前形成卢森堡自由港30%股权收购可行性研究报告。

  责任单位: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明超(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葆(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省民航办、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6.推动卢森堡乐口事奶厂项目尽快落地。落实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卢森堡乐口事奶制品公司的合作备忘录,在郑州航空港区合资建设卢森堡乐口事奶厂。2015年8月底前启动项目调研论证;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选址工作,确定双方持股比例;年底前完成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明超(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葆(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7.开辟郑州至卢森堡客运航线。2015年9月底前完成客运航线可行性论证,研究出台航线运营补贴办法;10月底前完成客运航线周期设计;年底前争取卢森堡在我省设立签证代办处。

  责任单位: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明超(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葆(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外侨办、省旅游局、民航办、机场集团

  8.积极推进开展冰鲜肉类和澳洲活牛进口业务。加强与新澳公司和DHL公司的合作对接,制定冰鲜肉类和澳洲活牛进口快速通关流程,加强冷库和屠宰场建设。在顺利进口首批次冰鲜肉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第二批次冰鲜肉类进口业务,2015年8月初实现首批次整机冰鲜肉类进口,力争9月底开展澳洲活牛进口业务。

  责任单位:省机场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口岸办

  责任人:李卫东(省机场集团副总经理)、张春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郑金广(省政府口岸办主任)

  配合单位:省商务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加强郑欧铁路物流战略合作。

  1.落实《ZIH—PKPCARGO合资合作意向书》。推动我省与波兰双方在两地互设分拨集疏中心。在华沙、米兰、拉托维亚等郑欧班列运营区间设立中转分拨基地。与PKPCARGO公司开展在欧洲范围内的公路运输及货物拼拆、配送业务。与波兰开展农副产品采购、封装、批发等贸易合作。

  责任单位:郑州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责任人:赵文明(郑州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国资委、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郑州市政府

  2.提升郑欧班列服务能力。开辟郑欧班列郑州—卢森堡线路。2015年8月底前完成线路开发领导小组组建,与卢森堡铁路公司就线路开发、关务、分拨进行协商。增加郑欧班列往返开行班次,确保郑欧班列2015年开行150列。2015年年底前实现郑欧班列双向常态化运邮,争取建设国家第四个邮政转运口岸,拓展郑欧班列电商和运邮等增值服务。

  责任单位:郑州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责任人:赵文明(郑州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外侨办、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邮政公司、郑州市政府

  3.推进与白俄罗斯铁路公司合作。加强与白俄罗斯班列运营业务、电子商务及贸易、建立集疏分拨中心等方面合作,2015年年底前达成合资合作意向书,在郑州成立合资公司。

  责任单位:郑州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责任人:赵文明(郑州国际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国资委、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郑州市政府

  (三)加强豫塔农业合作。

  1.发展粮食生产。扩大在塔吉克斯坦承包土地规模,增加粮食种植面积,改进种植模式,推广农业新技术。支持黄泛区实业集团扩大种植规模,2015年年底前黄泛区实业集团与塔方租赁哈特隆州约7万亩耕地签约,2016年年底前经营土地达到15万亩。2015年10月底在塔吉克斯坦哈特隆州亚湾区繁育小麦种子5000亩。2016年3月底前播种制种玉米1950亩。2016年种植小麦3万亩、玉米3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黄泛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鹏举(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局长)、陈彦亮(黄泛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打造棉花产业链。2015年9月底前建成年加工能力12万吨籽棉的棉花加工厂,年底前实现加工籽棉5万吨。2016年争取榨油厂选址建设。利用哈特隆州库尔干秋别棉纺织厂现有厂房,争取2016年年底前利用社会资本开展纺纱印染和制衣贸易。2016年计划种植棉花14万亩,加工籽棉5万吨。2016年9月底前建成投产轧花厂。加快推进榨油厂、纺纱厂建设。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黄泛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鹏举(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局长)、陈彦亮(黄泛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打造畜牧产业链。2015年年底前完成2万头牛羊规模养殖场的规划选址,2016年投入使用,2018年形成2万头牛羊的屠宰、加工、冷链运输能力,年出口高品质牛羊冷鲜肉6000吨。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黄泛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鹏举(河南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局长)、陈彦亮(黄泛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4.打造蔬菜产业链。扩大蔬菜种植规模,争取3年内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200亩。推动蔬菜及蔬菜制品向俄罗斯、阿富汗、中亚等国家和地区出口。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黄泛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鹏举(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局长)、陈彦亮(黄泛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加快推进化肥厂等项目建设。落实与塔方签订的《关于加强农业产业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推进相关项目建设。2015年8月底前开展化肥厂工艺设计、选定前期必要设施设备、对先期进入人员开展技术及管理知识培训等工作,完成30万吨尿素项目谈判并草签投资协议,2016年动工建设,2017年4月底前投产。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黄泛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张鹏举(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局长)、陈彦亮(黄泛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配合单位:河南中科集团、省经研银海种业有限公司

  (四)加强豫塔矿业合作。

  1.推进豫塔矿产勘查开发全面合作。加强与塔国地矿委科技交流合作,2015年8月底前邀请塔国地矿委来我省访问,年底前完成巴西鲁特和谢库拉两个锡矿探矿权合作探矿剩余工作。2015年8月对新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作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编制首批项目建议书,争取9月在拉赫蒙总统访问期间签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战略合作协议》。

  责任单位:省地矿局

  责任人:王建平(省地矿局副局长)

  配合单位:豫塔经济合作协调推进工作组办公室、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河南投资集团、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

  2.建设豫塔矿业产业园。在彭吉肯特市开展产业园规划调研、可行性论证、项目初步对接,并与塔国工业部、当地政府开展前期谈判。2015年8月15日前形成豫塔矿业产业园规划建议书,与河南投资集团、紫金矿业达成合作协议,与塔国工业部、索格德州政府、彭吉肯特市政府达成框架合作协议,争取9月在拉赫蒙总统访问期间签署。加快穆吉斯通锡铜矿建设,2015年年底前投入试生产。开展扎乌兰煤矿开发与坑口电站建设的前期调研。参加彭吉肯特市金矿、锑矿项目竞标,2015年7月底前完成竞标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省地矿局

  责任人:李兴国(省地矿局副局长)

  配合单位:豫塔经济合作协调推进工作组办公室、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河南投资集团、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

  3.联合成立豫塔地质矿产科研机构。根据联合成立豫塔地质矿产勘查研究院(暂定名)组建方案,2015年8月底前与塔方协商机构选址、人员组成、双方权力及义务等,形成合作协议;9月底前签订合作协议。

  责任单位:省煤田地质局

  责任人:耿建国(省煤田地质局总工程师)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豫塔经济合作协调推进工作组办公室

  4.联合组建汉唐塔吉克斯坦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8月底前与塔方就联合组建汉唐塔吉克斯坦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和组建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责任单位:省煤田地质局

  责任人:耿建国(省煤田地质局总工程师)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外侨办、豫塔经济合作协调推进工作组办公室

  (五)建立豫塔经济合作协调推进机制。成立豫塔经济合作协调推进工作组。工作组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省地矿局、煤田地质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研究提出双方合作原则、合作领域和主要任务,协调双方项目合作、贸易往来中需要政府层面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工作组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由省农业厅厅长担任,副组长由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商务厅厅长、省政府外侨办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分管副主任(副厅长、副局长)组成,各单位明确1名业务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农业组、商贸组、外事组、矿产组4个专业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4个专业组分别由省农业厅、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组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孙廷喜(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省地矿局、煤田地质局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三查三保”和“三准三专三聚三提”要求,抓紧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细化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专题专案专人负责,确保各项访问成果落到实处。要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双方经济合作项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

  (二)强化配合联动。各责任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强化各项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加强信息沟通交流,促进部门间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省商务厅要加强与相关国家的经贸合作交流,积极组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经贸活动,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波兰、卢森堡、塔吉克斯坦市场,扩大进出口贸易。省政府外侨办要加强与相关国家的外事合作,强化沟通协调,积极发展与塔吉克斯坦哈特隆州等友好关系,协调解决赴外人员签证等问题。有关省直部门、省辖市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省豫塔经济合作协调推进工作组、省发展改革委要定期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跟踪汇总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确保各项合作项目和事项按既定时间节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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