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运行〔2015〕13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号),促进我省应急产业快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做好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创建工作。培育创建示范基地是满足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是培育应急产业经济增长点的有力支撑,各地要将示范基地培育创建工作纳入应急产业发展重点议事日程。 二、深入研究学习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管理办法从设置条件、评价指标、申报程序、建设管理等方面对示范基地的设置及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领会办法对示范基础培育创建工作的指导意义。 三、认真开展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前期摸排准备工作。各地要提前谋划,及早着手开展辖区内现有应急产业重点企业、园区的摸排调研工作,重点掌握产业规模、创新能力等情况,初步筛选出具有培育形成专业类或综合类示范基地的产业集群若干,为下一步申报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做好准备工作。 联 系 人:郭军锋   王 华 联系电话: 0371—65509848   0371—65509847 电子信箱:hngxtyx@163.com  《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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