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科技专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对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科技专项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提高科技计划管理效率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立项和绩效管理的意见》(豫科〔2013〕19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规范和程序〉等规范和程序的通知》(豫科〔2014〕138号)以及《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2〕43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科技专项项目(附件1)进行统一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结项验收工作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安排,委托各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具体验收。请各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验收,每个项目的验收专家不少于三位。验收专家应对照项目申请书和《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科技专项项目结项总结报告》,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如实填写《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科技专项项目验收专家意见表》(附件2),验收结果分为两类:通过和不通过。请各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科技专项项目验收专家意见表》和《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科技专项项目验收专家签到表》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吕华山  刘慧杰
    联系电话:0371-65967328   65958021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2218室    附件:
    1. 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科技专项项目清单
    2. 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科技专项项目验收专家意见表
    3. 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科技专项项目验收专家签到表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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