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5〕6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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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2015〕61号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1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
行政学院工作的指导意见

豫政〔2015〕6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68号),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我省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增强公务员素质和行政能力、提高公共行政管理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公共行政理论、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和政府决策的智库作用,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主要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学院工作的有关要求,全省行政学院工作要努力实现“六个新突破”:完善教学布局,创新教学方式,在提高教学质量上实现新突破;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实现新突破;聚集优秀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在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上实现新突破;完善制度规范,实行科学管理,在落实从严治院上实现新突破;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发挥系统优势,在提升全省行政学院整体合力上实现新突破;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在强化基础保障上实现新突破。通过努力,不断提升全省行政学院工作水平,力争将省行政学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省级行政学院,使我省各地行政学院工作步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基本任务。培训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承办党委、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理论、实践问题研究;承担党委、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加强智库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与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机构和组织开展合作交流;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深化教学培训改革,着力提高培训质量

  (一)坚持推进教学培训创新。一是创新培训理念。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培训需求调研,适应形势发展和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不同层次公务员的需求,合理确定培训方案,切实增强教学培训的针对性,保证教学效果。二是创新培训内容。以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公仆意识、政府管理、依法行政为重点,努力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要求,不断更新和充实培训内容,努力开发新课程,逐步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教学培训布局,切实增强教学培训的时代性和实效性。三是创新培训方式。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公务员培训规律,不断创新教学培训方式方法,改进讲授式教学,综合运用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互动式、模拟式等教学方法,调动教师和学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增强教学培训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二)规范班次设置和培训对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的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专题研讨班、任职培训班、初任培训班、师资培训班和涉外培训班等,可根据需要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班和知识更新培训班等其他班次。各类班次要纳入同级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培训规划。行政学院根据公务员培训分级负责的要求和公务员培训规划举办进修班,完成同级政府公务员培训任务。省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市厅级副职公务员、县处级正职公务员、省直机关公务员和乡(镇)长等;举办县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以行政学院教师为主要对象的师资培训班,开展同级政府公务员的初任培训。省辖市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县处级副职公务员和乡科级正职公务员,举办乡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开展同级政府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在县级政府设立的省辖市行政学院分院主要培训乡科级副职及其以下职级公务员。省、省辖市政府可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在行政学院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研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学科和教材建设。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突出重点学科,强化优势学科,拓展相关学科。以提高公共管理能力为重点,加强行政管理学、经济管理学、行政法学、领导科学、社会管理学、政策学以及应急管理等学科建设,构建充分体现学院发展方向、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适应性强的学科体系。针对不同层次培训对象的实际需要,合理设计培训课程,建立完善课程更新制度。按照少而精和管用的原则,编写适应各类公务员培训需求的教材,形成具有行政学院特色的教材体系。

  (四)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整合行政学院系统相关教学研究资源,积极与政府各级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合作,根据我省应急管理实际需要,组织各层次公务员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发挥应急管理政策研究咨询作用,提升各级公务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化建设,完善教学值班制度、教学考核制度、教学环节跟踪反馈制度和教研部集体备课制度等,努力探索适合教学培训需要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科学研究和和决策咨询力度,加快推进智库建设

  (一)坚持正确的科研方向。深入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教学培训需要,在抓好基础性研究的同时,重点开展应用性研究,努力取得更多高质量、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为提高培训质量服务,为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

  (二)着力加强决策咨询服务。各级行政学院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部署,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突出决策咨询服务的前瞻性、应用性和对策性;要重视组织教研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专题调研,保证决策咨询服务效果;要加强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国有企业之间的合作,拓宽决策咨询服务领域。

  (三)加快推进智库建设。深入研究智库建设规律,准确把握公共政策决策对行政学院智库研究成果的需求,进一步加强行政学院智库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全省行政学院系统智库建设协作的体制机制,推进科研、咨询服务组织创新,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国有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

  (四)推进科研、决策咨询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开放的科研体制和以科研项目为枢纽的科研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健全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考核和评价办法,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推动教学与科研、决策咨询有机结合,实现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积极推进科研和决策咨询成果利用,定期向党委、政府报送科研和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促进科研和决策咨询成果转化和应用。

  四、坚持人才强院战略,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制定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规划。各级行政学院要研究制定实施人才强院中长期战略规划,坚持以教研人员队伍为重点,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期行政学院发展的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队伍。

  (二)加强教研人员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教研人员培养和使用,完善教研人员学习进修、实践锻炼、激励竞争、考核评价等培养机制,通过挂职锻炼、出国深造、学术交流等形式,提高教研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加大对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力度,积极引进学术界高层次专家学者;要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行政学院教研人员要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扎实的理论功底,做到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三)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要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创新教学管理方法,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要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不同培训对象,配备相应级别的班主任,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中的作用;要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形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好、讲奉献的行政党务工作人员队伍;要重视和加强行政管理骨干培养和使用,建设一支懂经营、善管理、会服务的后勤人员队伍。

  (四)深化学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适应行政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学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方针,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制度。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行政学院工作人员,其人事管理按照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未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行政学院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行政学院的教师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五、实施开放式办学,扩大交流与合作

  (一)积极开展国际交流。通过选派教研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学习、讲学、学术交流,聘请国(境)外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到学院讲学、考察、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举办或者参加国际会议论坛等形式,拓展与国(境)外政府机构、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学术机构的合作和交流。

  (二)扩大国内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根据培训需要,建立若干稳定、有特色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加强与国家行政学院、其他省(区、市)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加强业务指导。省行政学院要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师资培训、开放办学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各地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推动我省行政学院事业发展。

  六、坚持从严治院,提升管理水平

  (一)严格学员管理。要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要求,抓好学风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的学员管理办法和培训考核制度,把学员培训考核情况及时提交给学员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学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二)坚持从严治教。强化教研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倡导崇尚真理、严谨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行政后勤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后勤工作各项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后勤保障能力。

  七、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办学保障

  (一)加强对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行政学院院长由本级政府领导人员兼任。各级政府要把行政学院工作纳入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政学院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和帮助行政学院做好优秀人才选调工作,建立行政学院干部内外交流制度,推动行政学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继续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学院讲课、作报告、和学员座谈交流等方面的制度;要加强对《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本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积极支持行政学院教学培训、科研咨询、人才交流、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

  (二)加大经费支持力度。行政学院工作所需经费要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需要。各级政府要重视行政学院教学设施建设,保障学院发展的基本建设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学员和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行政学院的办学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行政学院建设和发展。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要积极推进全省行政学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管理高效、流程科学、资源共享;要加强图书馆建设,提高数字化水平,把行政学院图书馆建设成为管理科学、服务优质、功能先进、环境优良的现代化综合性文献资料中心。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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