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豫编办〔2015〕231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应责任。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有变更,需要对目录内容进行调整的,由你委按程序报批。要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办事流程,压减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请你委于15个工作日内,将本通知及其附件一并在省政府网站、省编办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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