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财科〔2015〕73号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机制全方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64号)等文件精神,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创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河南省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为规范基金运作,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实施方案》,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推动基金化改革。设立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迫切需要;是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客观要求。它对于孵化培育新兴产业、促进技术与市场融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等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县要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改进涉企资金支持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科技创新创业。
    二、加强宣传,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各市县要加强基金政策宣传,促进基金管理机构与科技孵化机构的对接工作,加强对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领办企业的支持,并结合其他财政政策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形成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保障,推动基金顺利运作。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孵化机构应据实及时提供在孵企业名单和基本信息,为基金管理团队提供办公场地等必要保障,做好在孵企业的培训辅导和融资服务,争取投资早日落地,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附件:河南省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实施方案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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