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豫科〔2011〕118号)、《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豫科〔2014〕137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省“中原学者”申报材料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清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自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院士办和省科技厅监察室提供书面材料,提出异议的材料应有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院士办 0371-86561625
监察室 0371-65956905 附件:2016年度河南省“中原学者“材料受理情况2015年10月19日
关于2016年度河南省“中原学者”材料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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