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衰竭期开采煤矿认定的公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落实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1号)有关要求,我委组织专家组,对第一批济源市、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郑煤集团申报的衰竭期开采煤矿资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永龙金鑫(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等40处矿井(具体名单见附件)符合衰竭期煤矿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5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反映。联系电话:0371—65507653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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