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特色产业基地,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209号)要求,现将河南省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5年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统计快报工作
    (一)上报报表
    1. 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填报。
    2. 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发展情况: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填报。
    3. 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综合发展情况: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填报。
    4. 河南省火炬统计工作信息表:各单位填报。
    (二)上报要求
    以上各类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2月18日集中上报。填报时要求认真核准所报数据,减少与年报数据的误差,统计范围口径与年报一致。
    二、2015年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统计年报工作
    (一)上报报表
    1. 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填报范围包括2008年以来按照新办法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及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
    2. 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各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填报; 
    3. 创新型产业集群情况统计表:由郑州智能仪器仪表、洛阳高新区轴承、南阳防爆装备制造3个创新型产业集群填报; 
    4. 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调查表:各省级高新区填报;
    5. 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发展情况: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填报;
    6. 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综合发展情况: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填报。
    (二)上报要求
    上述报表除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发展情况,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综合发展情况外,其它年报报表均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tj.ctp.gov.cn)填报。在填报数据时,系统中出现错误或警告提示的,必须提交明确的解释。系统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
    各单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总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 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打印稿,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加盖地方科技局公章。
    3. 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校验表及解释说明打印稿,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4. 确认的已上市企业清单,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加盖地方科技局公章。
    5. 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6. 创新型产业集群情况统计表,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7. 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调查表,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由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报表于2016年3月31日报送。
    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发展情况表、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综合发展情况表,各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3月10日、11日报送。 
    三、2015年河南省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月报工作
    (一)上报报表
    1. 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发展情况月报表: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填报。
    2. 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综合发展情况月报表: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填报。
    (二)上报要求
    每月5号使用在线填报系统上报数据。
    四、其它要求
    1. 各类快报报表、年报报表及上报要求、统计软件将发至各单位邮箱。
    2. 快报、年报报表纸质材料报送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8层网络中心,电子版发送工作信箱。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
    邮    编:450003
    工作信箱:gxctongji@163.com
    联 系 人:李哲辉 0371-65966154
    胡明昕 0371-65908396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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