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6〕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圆满完成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安保任务的集体和个人记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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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圆满完成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安保任务的集体和个人记功的决定
发文字号 豫政〔2016〕6号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30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给圆满完成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
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安保任务的
集体和个人记功的决定

豫政〔2016〕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12月14日至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郑州成功召开。这次会议是在我省举办的首个国家级重大外事活动,规格高、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面临的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安保任务繁重艰巨。为确保会议安全顺利召开,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各项安保工作,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严密部署现场、住地、路线等警卫工作,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扎实做好各项安保工作,为会议成功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给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郑东新区大队、省公安厅警卫局技术处记集体二等功,给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焦群才、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荥阳市大队副大队长耿国锋记个人一等功,给郑州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李定乾、省公安厅警卫局办公室副主任石岩、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部副主任卢彦仕、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监督指导科高级工程师屈震记个人二等功。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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