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政〔2016〕14号 | 发布时间 | 2016年03月08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豫政〔2016〕1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防风险,不断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激励机制和督查问责机制,以新常态下的新作为,取得工作的新成效,努力完成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8日
河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5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省上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引领,认真贯彻《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调中求进、改中激活、转中促好、变中取胜,狠抓“四个一”(以开放招商“一举求多效”、以新型城镇化“一发动全身”、以深化改革“一优带百通”、以科技创新“一招上水平”)、“五个点”(扩大增长点、转化拖累点、抓好关键点、稳控风险点、抢占制高点),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支撑、控风险、惠民生,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较好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初步核算,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4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5%,占比达到39.5%,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4%,进出口总值增长15.3%,增幅位居全国前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7%,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3%。新建高标准粮田915万亩,粮食产量达到606.71亿公斤,比上年增加29.49亿公斤。城镇化率46.85%,比上年提高1.65个百分点。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顺利完成,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6%、6.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工业品价格持续下跌,能源原材料行业困难加剧,一些国有企业亏损严重,投资增长后劲不足,一些县城房地产库存过大,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种粮比较效益下降,经济风险隐患增多;长期积累的产业结构不合理、城镇化水平低、创新能力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等问题尚需加力破解。这些都需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二、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要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实施我省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和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调中求进、改中激活、转中促好、变中取胜,更加注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加快“四化”同步发展,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2016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进出口总值增长7%,实际到位省外资金增长7%,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提高1.6个和1.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节能减排、环境质量改善等约束性指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保持经济较高速度增长。
坚持从供需两侧入手,增强经济发展稳定持久内生动力。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打好四个“歼灭战”:一是分类施策支持困难企业转型脱困。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停产半停产的企业,按照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原则,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有序实现市场出清;对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的企业,推动提标改造、优化升级;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继续予以支持。二是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全面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社会保险费、电力价格等政策,制定出台我省降低企业交易、人工、物流、财务等成本和税费负担的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清理规范企业贷款中的不合理收费及绑定服务,适当下调政府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清理行政审批前置的服务项目及收费;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电力直接交易。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挖掘潜力,强化综合成本管控,实现降成本、增效益。三是化解房地产库存。支持大中城市探索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将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常住人口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公租房新增需求主要通过发放货币化补贴、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解决,畅通商品房供给保障性住房通道,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率。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四是防范金融风险。强化融资对接,加强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完善企业担保链风险化解机制,坚决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妥善处理风险案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持续扩大有效需求。重点发挥三个作用:一是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实施“1816”投资促进计划,在10大领域集中力量推进8000个左右重大项目,确保完成投资1.6万亿元。加快推进A、B两类省重点项目建设。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撬动作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抓好项目落地实施。更多发挥民间投资的主力军作用,大幅放宽市场准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对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一视同仁。二是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实施新兴热点消费促进工程,培育壮大养老健康家政、信息、节能环保、旅游休闲、住房消费、文化教育体育等消费热点,做大品质消费,抓住高档消费,吸引境外消费回流,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以新消费引领培育新供给、新动力。三是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跟踪服务100个左右外向型重点项目,推动项目早落地、产品早出口。强化出口基地政策支持和品牌培育,新增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出口基地。支持优势企业走出去,带动省内产品出口。
(二)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强化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双轮驱动”,做优农业、做强工业、做大服务业,推进产业加快向中高端迈进。
推动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围绕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启动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重点实施四大工程:一是实施重点领域扩优提质工程。以发挥特色优势、实现局部突破为重点推动电气装备、机器人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升级发展,以龙头带动、集群配套为抓手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以绿色安全、知名品牌为引领推动食品工业增创新优势,以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汽车整车制造为重点推动汽车工业跨越发展,以延链补链、降本增效、兼并重组为主攻方向推进能源原材料工业转型发展。壮大提升纺织、服装、鞋帽、家电、家具、厨卫、首饰、生活快速消费品、时尚用品及家装建材等产业,促进消费品工业提速提质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1700个亿元以上工业结构升级项目,完成投资3200亿元以上。加快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二是实施战略先导领域引领工程。依托洛阳、新乡、濮阳3个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和16个省级示范园区,力争在生物医药、物联网、电子功能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引进一批标杆企业和机构。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本土高技术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实施“百千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突出集群、创新、智慧、绿色,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力争形成18个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140个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支持产业集聚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高新区,兑现激励考核政策。四是实施“三个对接”优势产业链培育工程。围绕推动生物资源与终端消费品、矿产化石资源与终高端制成品、“城市矿山”与再生制品等“双向对接”,以肉牛养殖加工、贵金属与珠宝玉石首饰加工、非晶电气和废旧机电设备综合回收为重点,加快培育新的优势产业链。
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围绕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以现代物流和现代金融为引领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支持郑州申建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争取新增1—2家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推动物流园区智能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改造建设。进一步壮大“金融豫军”,支持中原银行、郑州商品交易所加快发展和中原证券回归A股上市,发挥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服务作用;积极争取设立民营银行、金融消费公司、中原寿险公司,加快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更多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二是以精细化、品质提升为导向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速发展。实施旅游提质增效工程,加快推进业态模式和管理创新。加强与美国华特迪士尼、华谊兄弟等企业战略合作,加快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研究制定养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园区。三是以“两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建设为重点强化载体支撑。坚持促集聚、凝特色、提服务、强融合,以龙头引进带动整体开发,加快服务业“两区”提速扩容增效发展,力争形成9个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服务业集群。加快服务业专业园区和专业市场建设。突出智能化、特色化,培育一批体验式智慧商圈和多功能、多业态商业街区。四是以完善政策体系为保障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服务业领域社会资本、外资准入。积极申请开展新一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强化政策落实,重点支持100户领军企业发展和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推动农业集约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围绕现代农业大省建设,着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实施农业“三大工程”。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新建高标准粮田700万亩。深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重点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链条、资源循环利用链条、质量全程控制链条的协同发展。深入推进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重点建设扶持8个示范园区,推进16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二是加强现代农业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重大技术推广,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 现代农业”。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三是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启动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坚持因地制宜、多规合一,筛选确定首批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经济园区试点,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种养基地靠近、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剩余劳动力富集地方靠近、特色优势产业向具备优势资源和相应产业基础的地方靠近。四是深化农村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农业“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改革任务。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三)坚持以人为核心,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
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城镇化提速提质发展。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强化“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产业为基,就业为本,住房和学校牵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社会保障和农村权益保障),落实推进“三个一批人”(推动一批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加快一批城中村和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快一批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镇化实施方案,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探索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推动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落户城镇。推动6个国家级和20个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加快建设、创新机制,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加快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围绕构建“一极三圈八轴带”(即发挥郑州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城市群核心增长极;坚持向心发展,依托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网,构建以郑州为中心,涵盖洛阳、开封、平顶山、新乡、焦作、许昌、漯河、济源等8个省辖市的“半小时”核心圈,涵盖其余9个省辖市的“一小时”紧密圈和涵盖中原经济区其他中心城市的“一个半小时”合作圈;依托综合运输通道支撑,带动人口和产业集聚,壮大提升节点城市,形成辐射八方的米字形城镇产业发展轴带)发展格局,坚持核心带动、轴带发展、节点提升、对接周边,加快推进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推动错位发展、互动发展。支持郑州加快建设现代国际商都,增强在中原地区的服务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推进洛阳北部老城区改造和伊滨新区功能提升,巩固提升洛阳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推动开封建设新兴副中心城市,启动建设开港经济带、郑汴产学研结合示范带、沿黄生态带,打造郑汴一体化升级版;统筹布局,促进周边城市与郑州都市区融合对接,构建组合型大都市区;支持省际城市提升综合承载、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推动省直管县(市)城区加快建设50万人口的地区副中心城市,其他县城建设30万人口的城市。支持洛阳、开封、新乡、许昌、漯河等工业基础较好的城市加快产业高端化建设,提升现代服务功能,壮大城市综合实力;支持平顶山、安阳、鹤壁、焦作、濮阳、三门峡、济源等资源型工业比重较高的城市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支持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传统农区城市大力承接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完善规划体系,推进多规合一,科学编制县级城市城乡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加强对建筑设计、城市风貌的约束和指导,注重彰显城市特色风貌和保护历史文化传承。实施城市畅通、旱厕改造、供暖、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燃气管网延伸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加快“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实施“互联网 城市”行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体规划,优化示范区内城镇和村庄布局,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城乡一体化示范市积极开展改革试验。启动示范镇总体规划修编,引导农产品加工、特色产业等集聚发展。按照“五规合一”(产业、村庄、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合一)要求,全面推进第一批新农村引导点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农村改房、改水、改厕、改能、改路“五改”工程,探索建立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四)加强基础支撑能力建设,争创区域竞争新优势。
坚持突出重点、弥补短板、强化弱项、综合提升,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基础工程实施。
加强综合交通系统建设。全力推进米字形高速铁路网建设,确保郑州—徐州高铁开通运营,推动郑州—万州、郑州—合肥、商丘—合肥—杭州、蒙西至华中等铁路全面掀起施工高潮,开工建设郑州—济南、郑州—太原铁路和郑州南站—登封—洛阳城际铁路、郑州—开封城际延长线,力争焦作—济源—洛阳城际铁路开工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积极打通高速公路省际出口,加快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统筹推进内河航运、邮政物流设施和支线机场、通用航空机场建设。
加强能源支撑系统建设。加强电网建设,力争投资规模达到400亿元;推进绿色煤电项目建设,争取开工大型电源规模260万千瓦。加强炼化基地建设,推动洛阳石化炼油扩能改造及配套管道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深入实施“气化河南”工程,新增气化居民20万户。积极推动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展,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
加强水利支持系统建设。完成河口村水库竣工验收,加快出山店水库和前坪水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小浪底北岸等四大灌区前期工作,争取完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
加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施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工程,新建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基站2.4万个,既有住宅区光改率达到95%,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97%。积极争取郑州成为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试点。
加强人力资源强省建设。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教攻坚工程,组织各类职业培训300万人次,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5万人。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高层次人才集聚和培育工程,新培育中原学者5—8名、科技创新杰出人才100名、科技创新团队30个。实施企业家梯次培养工程,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才能。加快中原智库建设。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五)强化开放带动,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制定实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实施意见,拓展对内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强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放优势。统筹推进郑州机场二期工程运营和配套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国际国内“双枢纽”战略,积极开辟客货运航线,力争郑州机场客货吞吐量增长15%以上;加快建设郑州南站,推进郑州南站高铁快件物流集散中心前期研究;加快构建“四港联动、多式联运”体系。加快高端产业集聚,抓好友嘉精密机械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推动商贸流通、智能手机、精密机械、航空物流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城市功能区连片综合开发,加快航空都市建设。围绕投融资、贸易、物流、监管便利化,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建设。
大力承接产业转移。抢抓国内外产业加速转移的有利机遇,推广企业化整体开发运营等新型招商方式,突出精准招商,通过以商招商、代理招商、集群招商等方式,推动集群式引进、产业链接式转移,吸引东部产业园区在我省开展共建、托管等连锁经营。依托产业集聚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和指定口岸,创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组织第十届投洽会等重大活动,积极开展境外经贸招商活动,力争签约落地一批重大项目。
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全力推动河南代表团出访21项成果落实,深化与波兰、卢森堡、塔吉克斯坦等国家经济合作,积极推动卢货航飞机维修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项目尽快落地。推动郑欧班列积极开辟新线路,打造华沙、卢森堡等境外集货分拨枢纽。抢抓全球产业结构加速调整的机遇,落实我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订的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协议,加快实施机械装备等走出去建设项目,支持企业通过境外并购获取国外先进的技术、品牌和管理经验,推进境外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开放载体平台。申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建设跨境电商园区、仓储物流中心、海外仓,着力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支持保税物流中心培育发展全国领先的O2O(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电子商务平台、综合物流集成商、进出口供应链服务体系、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制度高地。拓展完善口岸布局,扩大汽车等指定口岸业务规模,建成进境粮食口岸,申建药品进口口岸城市和进境植物种苗等指定口岸。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加强对现有口岸功能和资源的整合,培育形成新的加工贸易集群,带动相关服务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省辖市、县(市)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推动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改革,加快自贸区经验复制推广。
加强区域合作。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加强与周边省份合作,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淮河生态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等跨省域经济区建设,共同打造高层次区域合作发展平台。深入开展京豫对口协作。加强新形势下对口援疆工作。
(六)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动力。
坚持“一导向、三重点、两方面”(即坚持问题导向,以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障碍、影响民生保障和社会公平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激化矛盾的突出隐患为重点深化改革,一方面及时跟进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做好规定动作,另一方面做好根据省情确定的自选动作,每个阶段抓好若干重点改革事项),全力落实具有标志性、引领性、支柱性的改革任务。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精简审批事项、审批中介事项,全面清理相关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制度,促进依法行政。推广“互联网 政务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创新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收益和分配机制,筛选100个有稳定收益的特许经营项目开展示范。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发挥产业发展扶持基金作用。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营改增扩围、消费税改革和资源税费改革。加快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做好税收征管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实施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等试点工作。建立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深化价格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天然气、交通运输、供水、教育、医疗服务、环保等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以服务经济发展和解决民生热点问题为重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推进信用体系综合性、行业性示范试点建设。
同时,扎实推进商贸流通、医药卫生、生态文明、不动产登记、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改革。
(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动自主创新、开放创新双提升,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潜能。
实施创新载体建设提速行动计划。积极申请开展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中原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启动规划一批面向产业集群发展的区域产业创新中心。依托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城市创新圈和区域创新集聚地。
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申请开展国家创新企业百强试点。新建10家国家级创新平台、100家省级研发中心、20家产业集聚区共建创新平台。大力推进开放式创新,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构建多层次技术交易市场体系。
实施业态模式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围绕网络经济大省建设,全面落实“互联网 ”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推进11大行动和43个重点专项实施。落实“互联网 ”开放合作大会成果,加快建设一批示范项目。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和示范单位创建,新增1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示范县(市),培育100个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0家示范基地。积极申建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加快建设中原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园。
实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在大中型企业中推进“双创”,积极培养创新型企业家、制造业首席技术专家。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加快建设洛阳、郑州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100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推进阿里云中部创新创业基地等一批“双创”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发展基于网络技术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新创业新模式。举办“双创”活动周,掀起“双创”新高潮。
(八)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坚持治、防、建、管多措并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狠抓污染治理。实施蓝天工程,全面淘汰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推进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烟气治理提标改造,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城市施工、道路扬尘、秸秆焚烧治理和黄标车淘汰。实施碧水工程,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重污染企业退出;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清洁工程,加强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深入实施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完成河道治理800公里左右,逐步消除黑臭河。强化源头防控。实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降碳行动计划,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推动低碳城市和园区试点建设。加快推动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设,组织实施150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开展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和静脉产业园建设。实施工业余热暖民工程,争取2—3个城市列入国家示范试点。
加强生态建设。实施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新增造林面积287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面积380万亩。大力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沿线、沿淮生态廊道、黄河中下游沿线、明清黄河故道等重点生态廊道建设。
完善管理机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评价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初始分配制度及交易市场。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九)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支出力度,继续办好重点民生实事,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编制贫困人口分类扶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实施教育扶贫、合作扶贫、金融扶贫、基建扶贫、安居扶贫等五大举措,积极推动转移就业一批、扶持生产发展一批、扶贫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应急救助一批,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确保实现110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集中力量实施“三山一滩”(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黄河滩区)群众脱贫工程,力争“三山”地区易地扶贫搬迁8万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再启动搬迁4万人。加快编制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
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煤炭等困难行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落实好援企稳岗政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75%左右,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保障水平;全面建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房建设任务。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深入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支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发展,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继续支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加快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提升服务区域发展能力。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抓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促进分级诊疗;加快郑州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工建设二里头夏朝遗址博物馆、省科技馆新馆、中原考古博物院等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依法治省,持续推进“双安双基双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健全基层组织、完善基础制度,推进法治、德治),加快“平安河南”建设。强化改进安全监管,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整治安全隐患,全力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暴力恐怖活动,健全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深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同时,加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附件:河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
附件
河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
指标名称 | 计算单位 | 2015年计划 | 2015年预计 | 2016年计划 | |||
绝对值 | 增长% | 绝对值 | 增长% | 绝对值 | 增长% | ||
一、全省生产总值 | 亿元 | 37600 | 8 | 37010 | 8﹒3 | 39300 | 8左右 |
其中:第一产业 | 亿元 | 4300 | 3﹒5左右 | 4210 | 4﹒4 | 4300 | 4﹒0 |
粮食 | 万吨 | 5500以上 | 6067 | 5﹒1 | 5500以上 | ||
第二产业 | 亿元 | 19300 | 8﹒6左右 | 18189 | 8﹒0 | 19400 | 8左右 |
工业 | 亿元 | 9左右 | 17050 | 8左右 | 18300 | 8左右 | |
第三产业 | 亿元 | 14000 | 8﹒8以上 | 14611 | 10﹒5 | 15600 | 9﹒5左右 |
二、财政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亿元 | 2985 | 9 | 3009﹒6 | 9﹒9 | 3221 | 7 |
三、物价 | |||||||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 | 103左右 | 3左右 | 101﹒3 | 1﹒3 | 103左右 | 3左右 |
四、投资 |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35700 | 16 | 35700 | 16左右 | 41055 | 15 |
五、消费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15500 | 12 | 15740 | 12﹒4 | 17600 | 12 |
六、国际收支 | |||||||
进出口总额 | 亿元 | 4310 | 8 | 4600 | 15﹒3 | 4922 | 7 |
其中:出口总额 | 亿元 | 2610 | 8 | 2684 | 11﹒0 | 2872 | 7 |
进口总额 | 亿元 | 1700 | 8 | 1916 | 21﹒9 | 2050 | 7 |
实际到位省外资金 | 亿元 | — | 7800 | 8﹒5 | — | 7 | |
七、教育 | |||||||
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 人 | 13312 | — | 13561 | — | 14130 | —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 万人 | 46﹒35 | — | 55﹒92 | — | 47﹒71 | — |
八、人民生活质量 |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5695 | — | 17125 | 7﹒7 | 18300 |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
脱贫人口 | 万人 | 120 | 120 | 110 |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4﹒59 | 4﹒70 | 5﹒00 | |||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 | 张 | 30 | 32﹒2 | 33﹒0 | |||
残疾人服务设施数 | 个 | 84 | 100 | 110 | |||
九、人口与就业 |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6﹒5 | 5﹒65 | 6﹒5 |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45﹒45 | — | 46﹒85 | 1﹒65 | 48﹒45 | 1﹒6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 | — | — | 1﹒4 | — | 1﹒4 |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00以上 | 144﹒52 | 100以上 | |||
十、社会保障 | |||||||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万人 | 1320 | 1362 | 1420 |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万人 | 4800 | 4858 | 4800 | |||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 万人 | 2335 | 2340 | 2340 |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 | 万套 | 48﹒78 | 48﹒5 | 36 | |||
十一、能耗和环保 | |||||||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 | 0﹒758 | -1﹒0 | 0﹒720 | -6﹒0 | 0﹒695 | -3﹒5 |
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 吨二氧化碳 | -1﹒5 | -6﹒5 | -3﹒7 |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万吨 | 129﹒23 | -2 | 129﹒21 | -2 | 126﹒63 | -2 |
二氧化硫排放量 | 万吨 | 118﹒63 | -1 | 116﹒23 | -3 | 112﹒74 | -3 |
氨氮排放量 | 万吨 | 13﹒49 | -3 | 13﹒5 | -3 | 13﹒23 | -2 |
氮氧化物排放量 | 万吨 | 135﹒09 | -5 | 132﹒25 | -7 | 128﹒28 | -3 |
注:1.全省生产总值及其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新统计方法正在由国家统计局、公安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数值需国家正式确定后方可填写。
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速。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将逐步进行转移接续。
5.能耗指标中的单位生产总值采用2010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