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河南省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水平,促进河南企业转型升级,我委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举办的高级职业经理人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一)培训对象。中央企业、各省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二)参训条件。企业总资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企业领导管理岗位工作满六年。其中,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满三年(国有企业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的);取得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证书,从事企业领导管理岗位工作满三年。上述条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优先。 二、研修计划 2016年3—11月,分别在中企瑞展、安徽、河南、企联培训、江西、安徽工美、甘肃、郑州研修基地等工作部,开办高级职业经理人研修班7个以上(具体开班计划见附件1)。每期研修时间为3个月,其中,集中面授时间15天、120课时,分三个阶段,每一阶段5天(每月上旬);其余为调研和撰写调研报告(论文)时间。采用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围绕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具体研修费用和缴费方式见中企高管网招生简章(网址:http://www.cec-ruc.com)。 三、课程设置 按照高级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经营能力的总体要求,集中研修期间按六大教学模块设置,安排相关领域的领导、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见附件2)。撰写调研报告(论文),在调研研修期间,围绕讨论交流题目或者自定题目撰写1—2篇调研报告(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中企高管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调研报告(论文),推荐到《企业管理》杂志社发表。对所有学员的调研报告(论文)编辑成书,由中国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版发行。 四、证书与档案管理 研修和考试认证合格后,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颁发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由中国人民大学会同中企高管委颁发高级职业经理人结业证书(双证书); 学员若在研修结束课程设置前5个模块并撰写调研报告(论文)后要求结业的,由中国人民大学会同中企高管委颁发高级职业经理人(或中企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结业证书(单证书)。 上述学员证书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入职的依据;存入中企高管网站,形成交流合作平台。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提高我省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入辖区内宣传推介,广泛动员,此次研修活动按照自愿参加原则,自主报名。 (二)加强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研修人员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将纸质版推荐材料(含《高级职业经理人研修班报名表》(见附件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6张2寸证件照等),于2016年2月16日前邮寄至河南工作部,工作地点设在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98号415房间,邮编:450008),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宋 露 0371-65509825 (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企高管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河南工作部 联 系 人:潘新峰 0371-65750525 电子邮箱:hngzb2016@163.com 附件:1.2016年高级职业经理人研修班开班计划.doc 2. 课程及师资设置.doc 3. 高级职业经理人研修班报名表.doc 2016年2月1日
豫工信办企业〔2016〕18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中国企业联合会举办高级职业经理人研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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