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衰竭期开采及充填开采煤矿认定的公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落实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1号)有关要求,省煤管办组织专家组,对郑州市、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平煤神马化工集团、神火集团申报的衰竭期开采及充填开采煤矿资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平煤股份三矿等7处矿井(具体名单见附件1)符合衰竭期煤矿认定条件、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焦煤公司朱村矿等4处矿井(具体名单见附件2)符合充填开采煤矿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31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71—65507653 附件:1..河南省衰竭期煤矿汇总表(第二批).doc 2. 河南省充填开采煤矿汇总表.doc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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