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等5家单位建设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5号),提高技术创新公共服务能力,省科技厅经组织专家论证,同意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等5家单位建设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各建设单位要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完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方案,加快提升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等技术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圆满完成建设任务。省科技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进行考核。在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过程中,若遇重大问题,请及时与省科技厅沟通和联系。
    各有关地方政府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共同推动我省科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附件: 2016年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单位名单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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