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河南省电解铝企业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核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要求,我委委托河南省节能监察局于2016年3月21日至3月30日对全省电解铝企业开展了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核查工作,现将2015年河南省电解铝企业吨铝液交流电耗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8日至4月13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的形式(署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我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联系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北段144号信息大厦2101室 联 系 人:杨宏丽 电 话:0371-65507661 电子信箱:hngxtjn@163.com 附件:河南省电解铝企业2015年吨铝液交流电耗核查结果汇总表.rar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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