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院士工作站的管理,根据《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0]10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对我省2013年组建的(含重新调整建设的)院士工作站(名单见附件1)进行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管理办法》规定:院士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管理期满仍需要继续设立的,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院士工作办公室,可予以重新认定。管理期间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工作站给予表彰或奖励;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销。
二、评估对象
2013年组建的和重新调整建设的(2010年组建,管理期满三年重新建设,且绩效评估为合格等次以上的)院士工作站。已被评为优秀院士工作站的,本次不再进行绩效评估。
三、评估内容
(一)院士工作站建设计划完成情况;
(二)院士工作站工作基础情况及组织管理措施;
(三)与院士及其科研团队所签协议落实情况;
(四)依托院士工作站推动本单位(学科)建设、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
(五)在院士工作站运行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以及下步工作打算等。
四、评估程序
(一)院士工作站做好绩效评估的相关材料准备,并填写《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估申请书》,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院士工作办公室。
(二)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对院士工作站申请材料进行审阅、现场考察和评议,确定初步审核调整意见。
1.对院士工作站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听取汇报。专家组听取院士工作站依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审阅有关材料。
3.现场考察。实地察看与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合作开展的科研项目实施地或(生产)示范基地等。
4.形成意见。在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评估指标进行评议打分,形成绩效评估意见。
(三)公布绩效评估结果。省院士办汇总绩效评议意见,按程序通过审定后,公布绩效评估结果。
(四)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和评价打分情况,按有关程序确定10家院士工作站为2017年度优秀院士工作站。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院士工作站和依托单位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主管部门。
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5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工作网址:http://xm.hnkjt.gov.cn。
(二)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6月1日和2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受理地点为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9层902房间(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邮政编码:450008。
(三)主管部门应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听取汇报时须提交的材料。当年申报时的《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与本次考核相关的重要附件材料。
六、联系人和电话
(一)联系人:刘海文 张雪娇
电 话:0371-86561625 0371-65995171
E-mail:hnsysgzb@163.com
(二)在线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张德杨 0371-65831885
(三)省科技厅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5956905
廉政邮箱:kjtjjs@sohu.com 附件:
1. 2013年组建的院士工作站名单
2. 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估申请书2016年4月12日
关于对2013年组建的院士工作站进行绩效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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