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按照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101号)的总体部署,根据我省实际,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第十六届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6年科技活动周定于5月14日-21日举办。
    主题为“创新引领 共享发展”。主要目的是宣传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全民共享科技创新创业成果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创新型河南,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围绕“创新引领 共享发展”主题,今年科技活动周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举办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充实活动内容,鼓励社会各界发挥自身特色优势,针对公众多样化的科技需求,广泛开展大众创新创业活动和常态化群众性科技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意识和科学素养,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一)宣传科技创新成果。通过展示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科技创新成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果,优秀创新人才团队和创业企业,振奋人心的国防科技成就,彰显我国、我省科技创新和科普事业发展水平,增强公众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针对公众需求,举办内容丰富、互动参与性强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面向未成年人、城乡劳动者、老年人开展针对性强、趣味性高的公益活动;加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科普力度;针对科技热点问题和前沿科学进展,组织专家进行通俗化讲解,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创新、参与创业实践。
    (三)开放优质科技资源。推进各类科研机构、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等向社会开放,促进高新技术产品的普及应用;进一步释放科技活动潜能,加大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开放力度,动员科研机构、大学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参与,送科技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
    (四)倡导科学生活方式。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倡导科学生活方式,提升公众科学素养、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大力宣传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使人们的生活更明白、更自信;培育求真务实、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使用准确严谨、通俗易懂的科学语言,开展形式多样、活泼有趣的科普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提高活动实效,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
    (二)制定活动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次科技活动周的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请于2016年4月13日前,在全国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网址kjhdz.actc.com.cn)填报《2016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6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三)重视科普宣传。各地各部门要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重视发挥电视在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创办电视科普节目。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新技术,扩大科技活动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
    (四)做好活动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地各部门于5月24日前在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提交《2016年科技活动周情况统计表》、《2016年万名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人员信息表》,并于6月3日前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至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及电话:朱乐宁  林  洋 (0371)65506252  65907334
    电子信箱:hnskjhdz@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11室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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