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教育局(委),各高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6〕194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聚中小企业资源。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和帮助本地中小企业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推动创建各类中小企业信息库(中小企业信息库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区域等企业招聘和享受优惠政策所需要提供的信息),为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充分有效对接奠定工作基础。 二、集聚高校毕业生资源。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信息,推动创建各类高校毕业生信息库(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包含但不限于:创业就业人员基本信息、就业诉求、岗位需求、就业区域等高校毕业生应聘和享受优惠政策所需要提供的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工作奠定基础。 三、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围绕政策服务、创业服务、融资服务、培训服务等方面,整合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资源,依托各类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和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推动开展创业大赛等各类创业活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推动和举办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创业资源,推荐和遴选参赛项目。对各类参赛项目,要充分利用好各类资金和基金资源予以支持,并提供技术成果转化、孵化场地、培训辅导等全方位服务。 五、继续联合举办“2016年河南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以下简称招聘活动)。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至7月23日,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www.smehen.gov.cn)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将开辟活动专栏,免费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及毕业生求职信息。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应在本级门户网站上使用统一宣传图片为上述两个网站会场做链接(图片在上述网站活动专栏下载);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加大招聘活动宣传力度;积极组织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创业就业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六、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为提高高校毕业生与企业对接成功率,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企业走进校园,举办校园现场招聘。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院校分布、高校毕业生生源及就业意向等情况,推荐优质园区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通过网络、现场、入校等线上线下不同的招聘形式,与高校毕业生实现顺利对接。 七、做好各项创业就业对接活动宣传工作。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做好创业就业对接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新闻媒体、服务平台、创业基地、高校、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和配合,为各类创业就业对接活动提供宣传服务。 八、做好活动组织和总结工作。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明确对接活动相关工作责任领导,形成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有序开展对接活动。活动结束后,按半年度和年度做好工作成果和经验总结,及时将总结内容分别报送省工业和信化委(中小企业局)、省教育厅(学生处)。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目标任务要求(附件1),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填写《2016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登记表》(附件2),审核汇总后,于7月9日前分批将登记表电子版发至65749597@163.com。相关附件和表格可从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通知栏目下载。 九、联系方式(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服务局联系人:朱景萍 蒋林佚电话:0371—65750615邮箱:65749597@163.com(二)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联系人:吴建中张西恒电话:0371—65798701邮箱:gongzuoshunli@163.com
附件:1、附件1:各地网上百日招聘目标任务.doc 2、附件2:2016年河南省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登记表.doc
2016年4月11日
豫工信联企业〔2016〕78号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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