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登封市嵩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衰竭期开采认定的公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落实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1号)有关要求,省煤管办委托河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郑州市申报的登封市嵩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衰竭期开采认定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认为登封市嵩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衰竭期煤矿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5月1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71—65507652      附件:衰竭期煤矿情况表.doc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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