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消化粮食库存促进面粉等粮食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16〕50号 | 发布时间 | 2016年04月27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消化粮食库存促进面粉等粮食
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豫政办〔2016〕5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研究消化粮食库存、促进面粉等粮食加工业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16〕26号,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精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消化粮食库存,促进我省面粉等粮食加工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会议纪要》针对当前粮食行业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意见,并支持我省在永城市开展促进面粉产业健康发展试点,这是解决当前“麦强面弱”问题、妥善消化粮食库存、促进面粉等粮食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和关键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会议纪要》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抓住这次难得机遇,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妥善消化粮食库存,加快粮食加工业转型升级,实现粮食加工业健康发展,确保全省“三农”和粮食供给侧改革顺利推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
1.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持续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650亿公斤。研究制定全省优质专用小麦发展规划,加快选育推广优质专用粮食品种,逐步调整强筋、弱筋等优质小麦种植布局和增加比重。因地制宜发展饲用玉米、青贮玉米和优质牧草。合理调整粮经比例,发展优质特色杂粮、花卉苗木、茶叶、果品、食用菌和中药材产业,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
2.推动发展订单农业。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作用,支持加快发展订单农业,鼓励、推动粮食加工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销衔接,建立优质专用粮食连片种植基地。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鼓励通过土地流转及股份合作、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多种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落实国家政策,涉农项目和资金重点向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倾斜。
3.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继续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认真研究国家实行“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玉米价格政策对我省的影响。发挥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市场化收购,合理布局收储网点,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加大粮食仓储和物流项目建设力度,改造提升小型粮库,扩大仓容设施规模,提高仓储能力。加快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加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河南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等建设,增加粮食期货上市交易品种,完善粮食竞价交易机制。加强对我省进口粮食指定口岸的监管力度,加大打击粮食等大宗农产品走私的力度。
4.积极消化现有粮食库存。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政策性粮食轮换和腾仓并库力度,加快库存政策性粮食拍卖工作。加大与粮食主销区的对接力度,巩固深化产销合作关系,引导销区在我省建立异地储备。积极探索推广粮食银行等新模式,实现生产、加工、销售者利益和粮食储备有机结合。
5.做大做强粮食加工企业。坚持消费导向,按照“安全、优质、营养、健康”的要求,在满足社会消费需求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粮食精深加工。鼓励通过大企业强强联合、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培育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功能互补性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以及知名粮食精深加工产品品牌。积极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粮食加工企业信息化水平。借鉴处置僵尸企业等办法,支持技术水平低、企业规模小、亏损严重的粮食加工企业退出或转向其他行业。鼓励优势粮食加工企业或富余产能走出去,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6.培育粮食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围绕主食加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等优势加工产业,促进粮食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实施差异化、区域化布局,重点打造豫北强筋类、豫中中筋类和豫南弱筋类面制食品产业集群,沿黄河、淮河两岸打造米制食品产业集群。引导有条件的粮食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聚。
7.加强资金支持。各级财政要把粮食加工业列入重点支持范围,在符合要求的条件下,加大现有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支持各地壮大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鼓励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参股合作形式,支持各地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扶持优质粮食加工企业。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激励引导,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合力,加强对面粉食品产业园区、订单生产基地建设和粮食加工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固定投资等贷款支持。鼓励省担保集团加强与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再担保业务合作,引导农业、粮食、畜牧等行业担保平台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保险机构的补贴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
三、积极开展试点
要把开展促进永城市面粉产业健康发展试点,作为消化粮食库存、促进面粉等粮食加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全力支持,强力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1.制定试点方案。研究制定支持永城市开展促进面粉产业健康发展试点的工作方案,在实行专用小麦订单生产和收购、委托加工企业代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缓解企业融资难、提高产业发展能力、强化为企业服务等方面开展试点,大胆创新,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永城市要根据本意见和省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和目标实现。
2.积极创新突破。着力调整优化小麦种植结构和品质结构,逐步扩大优质强筋、弱筋等专用小麦和富硒小麦种植面积和比重。着力创新完善小麦流通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探索民营收储加工企业参与政策性小麦收储、适当放宽租赁社会仓容参与政策性小麦收储条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优质优价收储专用小麦、库存政策性小麦降价定向销售等机制。着力推动面粉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进大型粮食、食品集团和战略性投资伙伴,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兼并重组,推动中国(永城)面粉食品电子商务产业园、产业集聚区食品产业园等建设,发展壮大面制食品工业。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建立市领导分包联系企业制度,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强化政策保障。省政府建立促进永城市面粉产业健康发展试点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省直有关部门及永城市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省委农办负责省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政策和支持,加大指导支持力度,确保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