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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取消修改事项目录和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16〕57号 | 发布时间 | 2016年04月29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第一批)取消修改事项目录和河南省工商登记
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豫政办〔2016〕5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有关要求,省政府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等规定,对《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7号)公布的《河南省147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清单》(即《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取消、修改事项目录》;依据国发〔2015〕62号文件公布的186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审批项目》及省政府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制定了《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发〔2015〕62号等文件规定,切实落实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部门要根据《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同时告知申请人在未取得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登记注册完成后,工商部门通过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共享至企业信息共享平台的方式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相关审批部门从企业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依法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并依据职责进行后续监管。对属于本部门上级或下级部门审批的,被告知的审批部门要及时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转送本部门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或下级部门。
对《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关具体事宜由省工商局负责办理。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我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决定新增、取消或调整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或依法需要调整补充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负责相关审批事项的省级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省工商局,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对目录进行更新。
附件:1.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取消、修改事项目录
2.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二批)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
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第一批)取消、修改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修订意见 | 修订依据 |
1 |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 | 取消该项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
2 |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 | 取消该项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
3 |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 | 取消该项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
4 |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 取消该项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
5 | 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 | 取消该项 | 《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 |
6 | 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 | 取消该项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
7 | 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 | 取消该项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
8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 | 项目名称改为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
9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项目名称改为 |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 |
10 | 食品流通许可 | 项目名称改为 |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 |
11 | 餐饮服务许可 | 并入“食品经营 |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 |
注:第一批147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中,共取消7项,修改3项,合并1项,详见上表,其余136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保留。
附件2
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二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省级主管 |
1 | 实验动物生产、 | 省科技厅 |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10月31 | 省科技厅 |
2 | 甘草、麻黄草收 | 省辖市及省直管 | 《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 | 省工业和 |
3 | 第一类监控化学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 | 省工业和 |
4 | 第二类、第三类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 | 省工业和 |
5 | 铬化合物生产建 | 省工业和信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工业和 |
6 | 稀土深加工项目 | 省工业和信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工业和 |
7 | 新建二苯基甲烷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工业和 |
8 | 采选黄金矿项目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工业和 |
9 | 无线电台设置、 | 省工业和信息 | 《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 | 省工业和 |
10 | 无线电发射设备 | 省工业和信息 | 《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 | 省工业和 |
11 | 建立卫星通信网 | 省工业和信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工业和 |
12 | 消防技术服务机 | 省公安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 | 省公安厅 |
13 | 安全技术防范产 | 省公安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公安厅 |
14 | 安全技术防范系 | 省公安厅 |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 省公安厅 |
15 | 第一类非药品类 | 省公安厅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 省公安厅 |
16 | 经营性公墓设立 | 省民政厅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 | 省民政厅 |
17 | 设立中外合资 | 省人力资源社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省人力资 |
18 | 开采矿产资源 | 国土资源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省国土资 |
19 | 勘查矿产资源 | 国土资源部或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省国土资 |
20 | 地质勘查单位资 | 国土资源部或省 |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 省国土资 |
21 | 地质灾害危险性 | 省国土资源厅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 省国土资 |
22 | 地质灾害治理工 | 国土资源部或省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 省国土资 |
23 | 排污许可证(大 | 省环保厅或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省环保厅 |
24 | 生产、销售、使 | 环境保护部或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省环保厅 |
25 | 放射性固体废物 | 县级以上环保行 |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 省环保厅 |
26 | 建筑施工企业资 | 住房城乡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省住房城 |
27 | 建设工程勘察企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省住房城 |
28 | 建设工程设计企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省住房城 |
29 | 建设工程监理企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省住房城 |
30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住房城乡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省住房城 |
31 | 房地产评估机构 | 省住房城乡建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住房城 |
32 | 物业服务企业资 | 住房城乡建设 |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 省住房城 |
33 | 建筑施工企业安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 | 省住房城 |
34 | 城市园林绿化企 | 县级以上城市园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 省住房城 |
35 | 城乡规划编制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住房城 |
36 | 建设工程质量检 | 省住房城乡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省住房城 |
37 | 工程造价咨询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住房城 |
38 | 工程建设项目招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省住房城 |
39 | 外资企业、中外 | 省交通运输厅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 省交通运 |
40 | 公路、水运工程 | 交通运输部或省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 省交通运 |
41 | 水利工程质量检 | 水利部或省水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水利厅 |
42 | 农作物种子生产 | 农业部或县级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省农业厅 |
43 | 食用菌菌种生产 | 省农业厅或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省农业厅 |
44 | 水产苗种生产及 | 县级以上渔业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省农业厅 |
45 | 农业野生植物采 | 农业部或省农 |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 | 省农业厅 |
46 | 林木种子生产、 | 县级以上林业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省林业厅 |
47 | 国家重点保护野 | 省级以上野生植 |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 | 省林业厅 |
48 | 狩猎场设立审批 | 省林业厅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 | 省林业厅 |
49 | 野生动物及其产 | 县级以上野生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省林业厅 |
50 | 野生动物及其产 | 省林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省林业厅 |
51 | 直销企业及其分 | 商务部 |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 | 省商务厅 |
52 | 对外劳务合作经 | 省商务厅或设区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 省商务厅 |
53 | 对外承包工程资 | 商务部或省商 |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 省商务厅 |
54 | 报废汽车回收拆 | 省辖市、省直管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 省商务厅 |
55 | 母婴保健技术服 | 省卫生计生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 | 省卫生计 |
56 | 气瓶、移动式压 | 省质监局或省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省质监局 |
57 | 机动车安全技术 | 省质监局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 省质监局 |
58 | 重要工业产品生 | 质检总局或省质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 | 省质监局 |
59 | 产品质量检验机 | 质检总局或省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省质监局 |
60 | 产品质量检验机 | 质检总局或省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省质监局 |
61 | 计量器具型式批 | 省质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省质监局 |
62 | 制造、销售和进 | 省质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省质监局 |
63 | 设立电视剧制作 | 新闻出版广电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 | 省新闻出 |
64 | 开办视频点播业 | 新闻出版广电总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新闻出 |
65 | 广播电视节目传 | 新闻出版广电总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新闻出 |
66 | 涉外统计调查机 | 国家统计局或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省统计局 |
67 | 非煤矿山企业安 | 安全监管总局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省安全监 |
68 | 安全生产检测检 | 安全监管总局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省安全监 |
69 | 安全评价机构资 | 安全监管总局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省安全监 |
70 | 职业卫生技术服 | 安全监管总局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省安全监 |
71 | 第二、三类医疗 | 省食品药品监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 省食品药 |
72 | 第三类医疗器械 | 设区的市级食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 省食品药 |
73 | 麻醉药品和精神 | 食品药品监管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省食品药 |
74 | 麻醉药品、第一 | 省食品药品监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 省食品药 |
75 | 放射性药品生 | 省食品药品监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5 | 省食品药 |
76 | 医疗用毒性药品 | 省食品药品监管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 省食品药 |
77 | 生产、经营第一 | 省食品药品监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 省食品药 |
78 | 蛋白同化制剂、 | 省食品药品监 | 《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 | 省食品药 |
79 | 人民防空工程设 | 国家人防办或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人防办 |
80 | 人民防空工程监 | 国家人防办或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 省人防办 |
81 | 人防工程施工图 | 国家人防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省人防办 |
82 | 文物保护工程资 | 国家文物局或省 |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 | 省文物局 |
83 | 文物修复、复 | 国家文物局或省 |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 | 省文物局 |
84 | 设立烟叶收购站 | 设区的市级烟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省烟草专 |
85 | 烟草专卖零售许 | 烟草专卖行政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省烟草专 |
86 | 开发盐资源、开 | 省盐务管理局 | 《盐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1号) | 省盐务管 |
87 | 食盐批发许可证 | 省盐务管理局 |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 | 省盐务管 |
88 | 食盐零售许可 | 市、县级盐业行 |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 省盐务管 |
89 | 食盐准运许可证 | 省盐务管理局 |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 | 省盐务管 |
90 | 出售盐卤水和工 | 省盐务管理局 |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 省盐务管 |
91 | 食盐包装袋、防 | 省盐务管理局 |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 省盐务管 |
92 | 省产盐、盐卤水 | 省盐务管理局 |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 省盐务管 |
93 | 煤矿企业安全生 | 国家煤矿安全监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 | 河南煤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