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6〕5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取消修改事项目录和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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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取消修改事项目录和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6〕57号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第一批)取消修改事项目录和河南省工商登记
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豫政办〔2016〕5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有关要求,省政府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等规定,对《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7号)公布的《河南省147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清单》(即《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取消、修改事项目录》;依据国发〔2015〕62号文件公布的186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审批项目》及省政府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制定了《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发〔2015〕62号等文件规定,切实落实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部门要根据《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同时告知申请人在未取得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登记注册完成后,工商部门通过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共享至企业信息共享平台的方式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相关审批部门从企业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依法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并依据职责进行后续监管。对属于本部门上级或下级部门审批的,被告知的审批部门要及时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转送本部门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或下级部门。

  对《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关具体事宜由省工商局负责办理。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我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决定新增、取消或调整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或依法需要调整补充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负责相关审批事项的省级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省工商局,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对目录进行更新。

  附件:1.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取消、修改事项目录

     2.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二批)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

  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第一批)取消、修改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修订意见

修订依据

1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
立分支机构审批

取消该项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2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
认定

取消该项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
的决定》(国发〔2016〕10号)

3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
估机构审批

取消该项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4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取消该项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5

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

取消该项

《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
的决定》(国发〔2016〕10号)

6

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
业审批

取消该项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7

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
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
制业务审批

取消该项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8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
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
并、合并、分立审批

项目名称改为
“电影放映单位
设立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
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9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不含公园、体育场
所、公共交通工具)

项目名称改为
“公共场所卫生
许可(不含公
园、体育场所、
公共交通工具、
饭馆、咖啡馆、
酒吧、茶座)”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
〔2016〕12号)

10

食品流通许可

项目名称改为
“食品经营许可”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
〔2016〕12号)

11

餐饮服务许可

并入“食品经营
许可”项目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
〔2016〕12号)

  注:第一批147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中,共取消7项,修改3项,合并1项,详见上表,其余136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保留。

  附件2

  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二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省级主管
单位

1

实验动物生产、
使用许可

省科技厅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10月31
日国务院批准,1988年11月14日国家
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发布)

省科技厅

2

甘草、麻黄草收
购许可证核发

省辖市及省直管
县(市)工业和
信息化行政主管
部门

《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
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
〔2000〕13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省工业和
信息化委

3

第一类监控化学
品生产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
号)

省工业和
信息化委

4

第二类、第三类
监控化学品和第
四类监控化学品
中含磷、硫、氟
的特定有机化学
品的生产特别
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
号)

省工业和
信息化委

5

铬化合物生产建
设项目审批

省工业和信息
化委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工业
和信息化部令第15号)

省工业和
信息化委

6

稀土深加工项目
核准

省工业和信息
化委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
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省工业和
信息化委

7

新建二苯基甲烷
二异氰酸酯
( MDI)项 目
核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
或省工业和信息
化委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省工业和
信息化委

8

采选黄金矿项目
核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
或省工业和信息
化委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省工业和
信息化委

9

无线电台设置、
使用审批

省工业和信息
化委

《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
员会令第128号)

省工业和
信息化委

10

无线电发射设备
进口核准

省工业和信息
化委

《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
员会令第128号)

省工业和
信息化委

11

建立卫星通信网
和设置卫星地球
站审批

省工业和信息
化委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
员会令第128号)《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
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
部令第7号)

省工业和
信息化委

12

消防技术服务机
构资质认定

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
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

省公安厅

13

安全技术防范产
品生产审批

省公安厅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
技术监督局公安部令第12号)

省公安厅

14

安全技术防范系
统安装、运营
许可

省公安厅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省公安厅

15

第一类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购
买许可

省公安厅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号)《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
办法》(公安部令第87号)

省公安厅

16

经营性公墓设立
许可

省民政厅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
《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省民政厅

17

设立中外合资
(合作)职业介
绍机构审批

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
理暂行规定》(劳动保障部、工商总局令
第14号)

省人力资
源社会保
障厅

18

开采矿产资源
审批

国土资源部、省
国土资源厅或
市、县级国土资
源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第241号)

省国土资
源厅

19

勘查矿产资源
审批

国土资源部或省
国土资源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
院令第240号)

省国土资
源厅

20

地质勘查单位资
质认定

国土资源部或省
国土资源厅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0号)

省国土资
源厅

21

地质灾害危险性
评估单位资质
认定

省国土资源厅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号)

省国土资
源厅

22

地质灾害治理工
程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单位
资质认定

国土资源部或省
国土资源厅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号)

省国土资
源厅

23

排污许可证(大
气、水)核发

省环保厅或市、
县级环保行政主
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环保厅

24

生产、销售、使
用放射性同位素
与射线装置单位
辐射安全许可证
核发

环境保护部或省
环保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
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

省环保厅

25

放射性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审批

县级以上环保行
政主管部门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12号)

省环保厅

26

建筑施工企业资
质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
部、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或设区的
市住房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
设部令第22号)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27

建设工程勘察企
业资质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或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房
城乡建设部令第160号)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28

建设工程设计企
业资质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或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房
城乡建设部令第160号)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29

建设工程监理企
业资质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或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158号)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30

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质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
部、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或省辖
市、省直管县
(市)房地产开
发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
乡建设部令第77号)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31

房地产评估机构
资质核准

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
设部令第14号)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32

物业服务企业资
质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
部、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或省辖
市、省直管县
(市)房地产主
管部门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第164号)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33

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许可证核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
或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
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28号)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34

城市园林绿化企
业资质认定

县级以上城市园
林绿化行政主管
部门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35

城乡规划编制单
位资质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或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
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36

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机构资质审批

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第141号)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37

工程造价咨询单
位资质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或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城乡
建设部令第149号)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38

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代理机构资格
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或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
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54号)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

39

外资企业、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
业经营中华人民
共和国沿海、江
河、湖泊及其他
通航水域水路运
输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
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省交通运
输厅

40

公路、水运工程
监理企业资质
认定

交通运输部或省
交通运输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
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
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省交通运
输厅

41

水利工程质量检
测单位资质审批

水利部或省水
利厅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
第36号)

省水利厅

42

农作物种子生产
和经营许可证
核发

农业部或县级以
上农业行政主管
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
业部令2015年第1号)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办法》

省农业厅

43

食用菌菌种生产
经营许可证核发

省农业厅或县级
农业行政主管
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2
号)

省农业厅

44

水产苗种生产及
进出口审批

县级以上渔业行
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46号)

省农业厅

45

农业野生植物采
集审批和进出口
审核

农业部或省农
业厅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
号)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农业部令第
21号)

省农业厅

46

林木种子生产、
经营许可

县级以上林业行
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第37号)

省林业厅

47

国家重点保护野
生植物采集审批

省级以上野生植
物行政主管部门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
号)

省林业厅

48

狩猎场设立审批

省林业厅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
保护法〉办法》

省林业厅

49

野生动物及其产
品运输许可证的
审批

县级以上野生动
物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
保护法〉办法》

省林业厅

50

野生动物及其产
品经营利用许可

省林业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
保护法〉办法》

省林业厅

51

直销企业及其分
支机构设立和变
更审批

商务部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

省商务厅

52

对外劳务合作经
营资格核准

省商务厅或设区
的市级商务行政
主管部门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0号)

省商务厅

53

对外承包工程资
格审批

商务部或省商
务厅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7号)

省商务厅

54

报废汽车回收拆
解企业经营资格
认定

省辖市、省直管
县(市)商务行
政主管部门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307号)

省商务厅

55

母婴保健技术服
务机构执业许可

省卫生计生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
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省卫生计
生委

56

气瓶、移动式压
力容器充装单位
许可

省质监局或省辖
市、省直管县
(市)特种设备
安全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66
号)

省质监局

57

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验机构资格
审批

省质监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405号)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质检总局令第121号)

省质监局

58

重要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核发

质检总局或省质
监局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440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质检总局令第156号)

省质监局

59

产品质量检验机
构资格审批

质检总局或省质
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省质监局

60

产品质量检验机
构计量认证

质检总局或省质
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省质监局

61

计量器具型式批
准(样机试验、
标准物质定级鉴
定)

省质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
第74号)

省质监局

62

制造、销售和进
口国务院规定废
除的非法定计量
单位的计量器具
和国务院禁止使
用的其他计量器
具审批

省质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省质监局

63

设立电视剧制作
单位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
总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
号)

省新闻出
版广电局

64

开办视频点播业
务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
局或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电
总局令第35号)

省新闻出
版广电局

65

广播电视节目传
送业务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
局或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国家
广电总局令第33号)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
电总局令第4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省新闻出
版广电局

66

涉外统计调查机
构资格认定

国家统计局或省
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7
号)

省统计局

67

非煤矿山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

安全监管总局或
省安全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
号)

省安全监
管局

68

安全生产检测检
验机构资质认可

安全监管总局或
省安全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12号)

省安全监
管局

69

安全评价机构资
质认可

安全监管总局或
省安全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
令第22号)

省安全监
管局

70

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资质认可

安全监管总局或
省安全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

省安全监
管局

71

第二、三类医疗
器械生产企业
许可

省食品药品监
管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0号)

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72

第三类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

设区的市级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0号)

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73

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生产、经营
审批

食品药品监管总
局或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442号)

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74

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和第
二类精神药品原
料药定点生产
审批

省食品药品监
管局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44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
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75

放射性药品生
产、经营企业许
可证核发

省食品药品监
管局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5
号)

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76

医疗用毒性药品
的收购、批发企
业批准

省食品药品监管
局、设区的市级
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3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
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
号)

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77

生产、经营第一
类中的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品审批

省食品药品监
管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
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78

蛋白同化制剂、
肽类激素批发、
进出口批准

省食品药品监
管局

《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

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

79

人民防空工程设
计资质认定

国家人防办或省
人防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省人防办

80

人民防空工程监
理资质认定

国家人防办或省
人防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省人防办

81

人防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机
构审核

国家人防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
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

省人防办

82

文物保护工程资
质审批

国家文物局或省
文物局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
号)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
26号)

省文物局

83

文物修复、复
制、拓印资质
审批

国家文物局或省
文物局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
号)

省文物局

84

设立烟叶收购站
(点)审批

设区的市级烟草
专卖行政主管
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省烟草专
卖局

85

烟草专卖零售许
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行政主
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省烟草专
卖局

86

开发盐资源、开
办制盐企业审查
及其他工业用盐
营销的批准

省盐务管理局

《盐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1号)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省盐务管
理局

87

食盐批发许可证
核发

省盐务管理局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省盐务管
理局

88

食盐零售许可

市、县级盐业行
政主管部门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省盐务管
理局

89

食盐准运许可证
核发

省盐务管理局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省盐务管
理局

90

出售盐卤水和工
业生产过程中以
氯化钠为主要成
分的附产物审批

省盐务管理局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省盐务管
理局

91

食盐包装袋、防
伪标志的印制、
购销和使用审批

省盐务管理局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省盐务管
理局

92

省产盐、盐卤水
的准运

省盐务管理局

《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

省盐务管
理局

93

煤矿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的核发

国家煤矿安全监
察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
号)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
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
号)

河南煤矿
安 全 监
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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