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合规生产煤矿重新确定产能的公告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3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300处合规生产煤矿按照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1—63906996 附件:全省生产煤矿重新确定生产能力汇总表.xls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