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概况(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省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4.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5.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豫工作或定居政策。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省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9.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11.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度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12.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根据省编制部门批准和财政拨款渠道,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制2014年决算的单位包括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含河南省公务员局、河南省外国专家局)、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服务中心、河南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河南省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办公室、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劳动干部学校、河南工业技师学院、河南化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河南医药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省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河南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共21个预算单位。二、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2014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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