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州市新创太阳能有限公司电价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林州市新创太阳能有限公司电价通知豫发改价管〔2016〕723号 安阳市发改委,省电力公司,林州市新创太阳能有限公司:林州市新创太阳能有限公司电价申请收悉。根据相关价格政策,现通知如下:林州市新创太阳能有限公司横水镇200MW一期60MW光伏电站项目,按程序纳入2015年以前的年度指导规模、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合规全部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2016年6月2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