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6〕12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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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6〕120号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
通  知

豫政办〔2016〕12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河南省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省水利厅制定的《河南省水利脱贫专项方案》、省电力公司制定的《河南省电网脱贫专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4日

  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

  (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7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问题,阻断家庭贫困代际传递。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贫困地区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为确保全省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全面覆盖。普惠到面,教育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政策、项目覆盖全省53个贫困县;特惠到人,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覆盖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聚焦精准。准确把握各贫困县脱贫时间节点要求、不同层次教育对象需求,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统筹兼顾。整合用好现有政策措施,充分考虑适度、可能的原则,设计安排新增的政策、项目,同时考虑新老政策的衔接。

  ——标本兼治。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又注重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发挥教育扶贫的“造血”功能,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接受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带动提升贫困地区人口素质。

  三、主要目标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证其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到2017年,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得到完善,生活待遇得到提高,教师职业能力得到提升。

  ——到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两后生”(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继续教育机制得到完善。

  ——到2020年,贫困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净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制度。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

  1.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5.高等教育。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从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对考入省外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2016—2020年共投入资金245.5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3.68亿元,省级投资46.39亿元,市县投资45.49亿元,支持53个贫困县改善办学条件。

  1.幼儿园建设。2016—2019年投入资金42.54亿元,包括中央投资16.58亿元、省级投资2亿元、市县投资23.96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000所,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二期和三期)。2016年投入资金10.49亿元,包括中央投资4.14亿元、省级投资0.5亿元、市县投资5.85亿元,完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0所,有效扩充贫困县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2.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016—2020年投入资金171.4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9.03亿元、省级投资42.19亿元、市县投资20.27亿元,加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主要实施以下4类建设项目:

  (1)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6—2018年投入资金59.9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3.74亿元、省级投资9.17亿元、市县投资7亿元,新增校舍面积418.7万平方米。2016年投入资金23.8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7.94亿元、省级投资3.05亿元、市县投资2.83亿元,新增校舍面积172.53万平方米,完成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5104个,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2016—2020年投入资金3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6亿元,省级投资5亿元,市县投资2亿元。2016年投入资金4.01亿元,包括中央投资3.17亿元、市县投资0.84亿元,新增校舍面积23.35万平方米和运动场地18.37万平方米,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改造项目123个。

  (3)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9年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建成1—2所寄宿制学校。所需资金统筹整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等资金。省财政对资金投入大、建设速度快、社会满意度高的市县予以奖补。

  (4)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2016—2020年投入资金78.5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29亿元、省级投资28.02亿元、县市投资11.27亿元,在贫困地区完成农村中小学785.84万平方米校舍的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任务。2016年投入资金15.7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86亿元、省级投资5.61亿元、市县投资2.25亿元,完成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157.17万平方米校舍的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任务。

  3.普通高中建设。2016—2020年投入资金30.9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7.65亿元、省级投资2亿元、市县投资1.26亿元,重点帮助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造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体育运动场地、仪器设备和图书等基础资源,提升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培养能力。主要实施以下2类建设项目:

  (1)普通高中改造项目。2016—2020年投入资金19.9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9.65亿元、市县投资0.26亿元,实施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造项目490个,覆盖范围由26个片区县逐步扩大到53个贫困县。2016年投入资金3.9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3亿元、市县投资0.05亿元,完成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扩建项目98个。

  (2)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2016—2020年投入资金1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亿元、省级投资2亿元、市县投资1亿元,改扩建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学和生活设施。2016年投入资金1.9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亿元、市县投资0.43亿元,新增教学类设施7.28万平方米、生活类设施3.07万平方米,完成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扩建项目10个。

  4.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6—2020年投入资金62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200万元、省级投资2000万元,支持贫困地区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重点建设100个左右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支持53所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学仪器设备设施,为3000名左右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连续5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2016年投入资金12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40万元、省级投资500万元,用于提高贫困地区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5.推进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工程,提高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1.完善贫困地区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每年为贫困地区招聘特岗教师不少于8000名,鼓励符合条件的当地学生报考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2019年,县域内本土特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特岗教师存量的三分之二。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每年安排200名农村教育硕士到贫困县农村学校任教。加大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力度,从2016年起,每年为贫困地区定向免费培养全科教师600名,并实行“县来县去”的定向培养政策。实施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每年选派2500—3000名教师开展对口交流支教,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方式,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支教。加大“国培计划”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每年培训贫困地区乡村教师10万人次。

  2.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待遇平均水平不低于县域内城区教师待遇平均水平。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解决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3.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2016—2020年投入资金1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亿元、省级投资2.2亿元、市县投资1.8亿元,重点在贫困地区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3万套。2016年投入资金2.7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18亿元、市县投资0.61亿元,建设教师周转周转宿舍4768套,建筑面积16.69万平方米。

  (四)积极为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1.办好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加强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专业、实训基地、“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安排专项资金,为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教师2000人次。

  2.组织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县教育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组织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免费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帮助他们完成高中阶段学业,掌握脱贫致富技能。

  3.开展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技术技能培训。安排资金3250万元,在贫困县各遴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为1.5万人次当地贫困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脱贫致富进行技术技能培训。搭建“两后生”继续教育平台,充分发挥开放大学、职业院校、成人高校等远程教育资源作用,实施远程教育扶贫培训项目,利用广播电视大学在贫困县的教学点,突出面向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互联网 ”等重点发展领域的职业技术、农业实用技术的人才培养。

  4.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比例。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学习的比例。

  5.做好贫困地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安排省内有关高校为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一批医学类本专科层次人才。

  6.组织动员省属高校参与脱贫攻坚。发挥高校在人才、科技、咨询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贫困地区建立科研试验站或工作室,开展技术咨询服务。鼓励高校选派科技扶贫团、科技指导员、科技顾问到贫困县帮助工作。各高校要根据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特点,积极进行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指导,坚持“一人一策”,提高其就业创业的成功率。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教育部门成立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本单位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

  (二)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确保资助对象精准。统一管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部学生信息,及时更新;根据其所在学段,分别纳入相应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范围,增强教育保障与救助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把教育脱贫攻坚推进情况作为教育督导重要内容,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状况、资助状况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为重点,对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教育扶贫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督导评估。采取跟踪督查、随机抽查、定点检查等形式,深入贫困县、帮扶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检查教育脱贫工作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要坚决问责。

  河南省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

  (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6月1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扶贫开发战略部署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强化自我造血功能,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扶贫对脱贫攻坚的基础支撑作用,提高交通运输扶贫脱贫精准性和有效性,依据交通运输部《“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的实施意见》等,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专项方案。方案实施范围为国定、省定53个贫困县和6个交通运输部比照国家贫困县标准给予政策支持的大别山革命老区县(区)以及6492个省定贫困村。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体要求,转变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工作思路,由被动帮扶向主动作为转变,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着力加强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养护效能,确保打赢全省交通运输扶贫脱贫攻坚战,为实现贫困地区与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精准施策。确保与相关规划衔接,加强与非贫困地区衔接,强化多种交通方式间衔接,兼顾现实基础和战略需求;准确把握不同地区的交通需求,因地制宜安排交通项目,合理确定资金分配。

  ——重点突破,普惠到面。在交通发展短板和贫困人口绝对数量多、贫困发生率高的重点区域率先突破;逐步消除贫困地区交通瓶颈制约,推进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

  ——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建立健全上下一体、部门协同、内外联动的交通扶贫新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县级政府的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发挥市场在交通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增强贫困地区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集约环保,安全高效。在交通建设和运输服务中,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注重生态和环境保护,推动贫困地区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主要目标

  到2019年,在贫困地区建成“广覆盖、深通达、提品质”的交通运输网络,实现“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政,运输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区域交通运输发展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一)通村畅乡的农村公路网更加完善。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通畅率100%;山区20户以上和平原区5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所有乡镇通三级公路、85%以上的乡镇通二级及以上公路。按照“三山一滩”(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区,黄河滩区)脱贫工程规划和易地脱贫搬迁实施方案,确保每个搬迁安置区(点)建成一条通畅的出口路。

  (二)公路桥梁安全应急水平显著提高。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和通客车、通校车的村道,安全隐患路段基本消除;县乡道现有危桥和村道上的大中危桥基本消除。

  (三)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行政村客车通达率100%,行政村通邮率100%;每个县城至少拥有一个设施完好、功能完善的二级公路客运站。

  (四)外通内联的骨干交通网全面形成。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形成,二级及以上普通干线公路比例不低于75%,淮河、沙颍河等通江达海的水上通道基本建成。

  四、重点任务

  (一)建设任务。

  1.农村公路,完成总投资约480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每个行政村建成一条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通村公路,建设里程约1.7万公里。

  (2)山区20户以上、平原区5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建成一条路基宽度3.5—5.5米、路面宽度3—4.5米的硬化路,建设里程约5.2万公里。具备条件是指:通自然村道路群众要求迫切、地方积极性高,地形条件允许、对生态环境破坏小,有可充分利用的原有路基、工程不占地或占地少、投资量小。

  (3)每个搬迁安置区(点)建成一条通畅的出口路,建设里程约1500公里。

  (4)完成县乡道现有危桥和村道上的大中危桥改造,索改桥、渡改桥约8.7万延米;整治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含普通干线公路)和通客车、通校车的村道安全隐患路段约2.8万公里。

  (5)改造具有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性质的重要县乡道8030公里。

  2.普通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普通干线公路6100公里,完成普通干线公路路面改造1000公里,总投资约275亿元。

  3.高速公路。打通贫困地区和“三山一滩”(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区,黄河滩区)地区高速公路对外通道。开工建设郑州至西峡高速公路尧山至西峡至豫鄂界段,商丘至南阳高速公路周口至南阳段,淮滨至信阳高速公路息县至邢集段、豫皖界至淮滨段,台前至辉县高速公路豫鲁界至范县段等4条高速公路,约570公里。争取开工建设汝州至唐河至豫鄂界高速公路,林州至汝州高速公路林州至焦作段(沿南太行高速),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民权至郸城至沈丘段、商城至豫皖界段3条高速公路,约460公里。以上总投资约720亿元。

  4.运输场站。改造县级客运站79个,支持和鼓励主要乡镇建设集客、货、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140个;调整、新增农村客运班线150条,新增农村客运车辆1050辆,通过开通假日班、赶集班、学生班、预约班等定制班车,解决偏远行政村群众出行问题。以上总投资约8亿元。

  5.内河水运。加快实施沙颍河、淮河、唐白河等内河水运项目,建设内河航道304公里,改造农村渡口59道,建设20个主要库区(水域)港航安全监管设施,总投资约87亿元。

  (二)年度实施计划。

  1.2016年投资250亿元,建成农村公路60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500公里、县级客运站5个、乡镇综合服务平台15个、普通干线公路6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3万延米,开工建设航道138公里、高速公路430公里。兰考、滑县和1500个贫困村实现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政的交通运输脱贫目标。

  2.2017年投资460亿元,建成农村公路2.6万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500公里、县级客运站25个、乡镇综合服务平台45个、普通干线公路23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2.7万延米,开工建设航道66公里、高速公路142公里。1700个贫困村实现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政的交通运输脱贫目标。

  3.2018年投资450亿元,建成农村公路2.5万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000公里、县级客运站25个、乡镇综合服务平台45个、普通干线公路22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2.5万延米,新增航道238公里,开工建设高速公路270公里。15个省定贫困县和1800个贫困村实现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政的交通运输脱贫目标。

  4.2019年投资410亿元,建成农村公路2.1万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500公里、县级客运站24个、乡镇综合服务平台35个、普通干线公路20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2.2万延米,建成高速公路430公里,开工建设高速公路188公里。36个国定贫困县和1492个贫困村实现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政的交通运输脱贫目标。

  通过四年努力,确保打赢全省交通运输扶贫脱贫攻坚战。

  五、政策措施

  (一)拓展交通扶贫投融资渠道。健全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长效机制。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车购税、中央专项建设基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对交通运输扶贫脱贫项目的投入力度。本方案中凡涉及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专项,依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可由贫困县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围绕脱贫攻坚规划统筹安排使用。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合作,积极利用PSL(抵押补充贷款)。推广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更好发挥“以奖代补”“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等机制作用。大力倡导社会扶贫,鼓励企业、个人对交通运输扶贫脱贫项目捐资、捐助。

  (二)千方百计提高补助标准。在“十三五”全省农村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公路运输场站、水运等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普遍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53个贫困县、6个大别山革命老区县(区)和6492个省定贫困村的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建设项目补助标准。重点选择四个涉及群众安全出行的建设专项,实行省级全额补助政策。

  1.农村公路。行政村村道改造由30万元/公里提高到35万元/公里;行政村村道路面3.5米加宽至4.5米由8万元/公里提高到11万元/公里;自然村村道由20万元/公里提高到25万元/公里;危桥改造由3000元/平方米提高到3500元/平方米;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万元/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1万元/公里;县乡道二级由120万元/公里提高到160万元/公里,三级由90万元/公里提高到130万元/公里。

  2.普通干线公路。低等级升二级公路由350万元/公里提高到40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原级改造由200万元/公里提高到220万元/公里;新建三级公路由210万元/公里提高到240万元/公里;特大桥改造3500元/平方米。

  3.公路运输场站。二级客运站改造由400万元/站提高到500万元/站;新改建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平台由60万元/个提高到100万元/个。

  4.内河水运。四级航道建设按总投资的80%补助。

  5.四个省级全额补助建设专项。

  (1)每个行政村建成一条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通村公路的路面改造费用,由省全额补助;路基加宽等费用由市县负责。

  (2)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和通客车、通校车的村道安全隐患路段的护栏、标志标线、标牌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所需费用,由省全额补助。

  (3)县乡道现有危桥和村道上的大中危桥,索改桥、渡改桥改造的桥梁主体工程费用,由省全额补助。

  (4)县级客运站和乡镇综合服务平台中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停车场、候车厅(亭)、售票厅等基础设施的建安费,由省全额补助。

  (三)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向脱贫攻坚重点区域倾斜,优先保障交通扶贫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科学安排交通扶贫项目线路、场站建设,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

  (四)加强养护管理。建养并重,加强贫困地区公路养护管理,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逐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健全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增强安全保障和服务能力。

  六、组织实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县级政府是本区域交通运输扶贫脱贫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大投入力度。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做好项目审批和投资计划下达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及时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好目标分解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做好用地保障工作,优先保障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做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各项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快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省环保厅负责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省审计厅负责做好扶贫脱贫资金审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合力推动交通运输扶贫脱贫项目实施。

  (二)科学编制方案,项目滚动管理。依据本专项方案,在摸清本区域交通运输状况的基础上,由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本地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加强与其他相关规划或方案的衔接,报同级政府批准实施。

  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按照“政策支持、依据充分、支撑具体、滚动管理”的原则,由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商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根据本地脱贫专项方案和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提出建设需求,公示后报省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审核,纳入全省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建设项目库。

  (三)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发展活力。进一步下放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审批权限。普通干线公路项目,除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使用中央补助资金5亿元及以上或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的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跨黄河大桥等项目外,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相关部门;三级及以下农村公路和中小桥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相关部门;非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内河水运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相关部门。

  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评等前置性要件原则上同步下放,由同级相关部门审批;确因管理权限等问题需省或省以上部门审批的,由项目所在地报省有关部门协商办理。对利用原路改造的农村公路项目和在原址改造的客运站项目,不再办理土地、环评等有关前期要件。

  (四)加强资金管理,严把工程质量。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建设项目多、资金量大,工程质量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和廉政风险大。各类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和交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质量安全责任到人,确保建设项目按照合理工期高质量建成投用。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交通运输扶贫脱贫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工程验收,实行“五不”验收制度:未经设计不验收、质量不达标不验收、不按设计修建不验收、没有完成工程任务不验收、安保措施未落实不验收。项目建成后,根据项目审批权限,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建成廉洁工程、阳光工程。

  (五)加大治超力度,巩固建设成果。落实市、县级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超监管,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推动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建立货运企业及驾驶员信用管理体系,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坚持建养管并重,推进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一体化改革,健全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公路建设成果。

  (六)加强社会监督,健全考评机制。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建设项目实行公开建设计划、公开补助政策、公开招投标、公开施工管理、公开质量监管、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工程验收的“七公开”社会监督制度。健全交通运输扶贫脱贫考核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交通运输扶贫脱贫目标任务、实施效果等情况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价。 附件:“十三五”全省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补助标准表

  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

  (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17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精神,做好贫困地区医疗卫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保障我省贫困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难题,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精准实施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程,大幅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全面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和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到2020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平等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医疗卫生脱贫攻坚纳入《“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与推进健康中原建设相融合,多措并举,统筹兼顾,坚持疾病救治与预防控制协同并进,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互助共济,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协调发展。

  ——夯实基础,创新机制。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既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普惠制度,又要精准识别、精准施策,探索建立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特惠制度。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结合当前因病致贫、返贫突出问题,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又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满足贫困人口不断增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县为主体,多方联动。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明确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发挥县级政府在医疗卫生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民政、扶贫等多部门沟通联动机制,强化行业指导,整合资金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形成政府强力主导、部门有效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合力。

  三、主要目标

  围绕“看得起病”,对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就医费用负担;围绕“看得好病”,持续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地就近看病就医,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围绕“少生病”,加快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健康素养。通过实施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程,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有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二是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满足群众就地就近看病就医需求。三是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贫困地区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人均期望寿命等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四、重点任务

  按照“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着力创新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高,在保障基金安全,不断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跨区域即时结报、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措施,提高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创新制度,建立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体系。

  1.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基金对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和慢性病门诊费用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加强各类医保和救助制度的衔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保障合力。

  2.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在全省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再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一定比例进行再次补偿,明显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问题。

  3.实行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免收住院押金,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同时,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对参加新农合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由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后由新农合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对医疗机构结算。

  4.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在贫困地区加快推进以按病种分组付费改革为主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开展日间手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试点,建立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价格谈判机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推进贫困地区“五个一”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将国家和省规划内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到贫困地区,推进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五个一”标准化建设,即县级政府要办好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加大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力度,提升贫困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推进贫困地区形成有序就医的分级诊疗格局创造条件。

  2.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实施“369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基层骨干医师培训计划、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基层卫生人员在职学历提升计划、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等7项行动计划,在年度指标范围内对53个贫困县不设限额,按需保障,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问题。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推动全科医生执业注册,基本实现贫困地区每万名居民有2—3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力度,落实各项帮扶任务,定期派出医疗队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分类救治、集中诊疗服务。

  3.加快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为贫困地区人口建立可动态更新的居民健康档案,优先发放居民健康卡。积极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通过远程医疗服务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水平和可及性。

  (三)着力提高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健全贫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以疾病控制、妇幼健康、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加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

  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免费提供全过程的孕产期保健服务,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延长婚假制度,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积极争取将贫困地区全面纳入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筛查、免费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试点范围。加强县域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3.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水平。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为重点,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动贫困地区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着力推动贫困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计生服务管理改革。

  1.支持贫困地区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离退休人员费用、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投入责任,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健全补偿机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完善公立医院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推动贫困地区逐步扩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优化绩效工资结构,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稳定贫困地区卫生人才队伍。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

  3.加快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支持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减少意外妊娠,控制政策外生育多孩。

  五、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医疗卫生脱贫是省委、省政府新时期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目标的重大举措。县级政府对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程负主体责任,县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医疗卫生脱贫攻坚纳入卫生计生整体工作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政府卫生投入和医疗卫生脱贫政策统筹安排相关经费,落实医疗卫生脱贫项目资金;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救助政策,督促落实重点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补助资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合力推动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宣传栏、咨询热线,采取走村入户等各种方式,使农村居民尤其是农村贫困人口充分了解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政策,了解防病治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自觉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充分调动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医疗卫生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强化监管,定期督导考核。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统筹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经常性监测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考核评估,狠抓任务落实;准确掌握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效果,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不断完善推进医疗卫生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确保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河南省水利脱贫专项方案

  (省水利厅 2016年6月17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以及全省脱贫攻坚第一次推进会议等一系列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依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把提高贫困地区水利服务与保障能力作为主要目标,把保障贫困地区民生改善作为水利扶贫的重要任务,努力提升贫困地区的水利发展能力,着力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

  二、基本原则

  ——整体推进,精准发力。根据贫困地区水利发展现状和因水致贫的主要问题,在整体提升贫困地区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级、省级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科学确定水利脱贫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投向精准、效益发挥精准。

  ——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要求,分类解决水灾害、水短缺、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突出重大水利工程对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支撑保障作用,突出民生水利建设对精准扶贫脱贫的定向直接作用。

  ——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水利脱贫攻坚与生态建设双赢。

  ——多措并举,注重实效。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差别化支持的要求,坚持工程措施、技术措施和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提高扶贫实效,增强贫困地区共享水利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

  ——权责一致,形成合力。落实责任主体,理清责权范围,建立责权对称、层级清晰的责任体系。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坚持输血与造血相配合,激发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上下联动,助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三、主要目标

  结合全省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我省水利脱贫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实现骨干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3—5年一遇;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完成25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5平方公里;助力市、县级党委、政府如期完成水库贫困移民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确保水库贫困移民同全省贫困人口同步实现脱贫目标。

  四、重点任务

  根据全省水利脱贫攻坚目标,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着重建设保民生、补短板、促发展的水利基础设施,构建水利保障体系,实施差别化政策,持续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十三五”期间,实施防洪减灾、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调配、水土保持、水库移民脱贫攻坚等工程。

  (一)防洪减灾工程。

  ——大型水利枢纽。2018年建成出山店水库,发挥区域防洪效益,有效保护正阳、罗山、息县、潢川、淮滨、固始6个贫困县防洪安全;2019年建成前坪水库,提高北汝河及沙河流域的防洪标准,增强灌溉、供水能力,保护贫困县汝阳及下游区域的防洪安全。

  ——蓄滞洪区。争取2020年前完成淮河流域蛟停湖和泥河洼、海河流域长虹渠蓄滞洪区建设,减轻下游防洪压力,改善平舆、新蔡、舞阳、滑县4个贫困县蓄滞洪区内群众的安全应急避险条件。

  ——骨干河道治理。2018年完成淮河干流一般堤防加固工程,力争2020年完成史灌河、伊洛河等7条重要支流治理,提高河道防洪除涝标准,保护嵩县、宜阳、伊川、淅川、社旗、南召、固始、睢县、柘城、汝南、上蔡、平舆、新蔡、正阳、太康、扶沟16个贫困县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贫困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使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3—5年一遇。

  ——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力争2020年前完成滑县、潢川、商水、郸城、太康、固始、民权、封丘、平舆、夏邑、内黄、扶沟和罗山13个贫困县的1座大型及27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恢复水闸功能,发挥工程综合效益。

  ——山洪沟治理。在贫困地区完成一批山洪沟治理项目,提高区域抗御山洪能力,建立山洪灾害预警系统。

  ——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力争2020年前着重治理平舆、新蔡、太康、淮阳、沈丘、柘城、民权、宁陵、睢县、固始、淮滨、潢川、舞阳、夏邑、息县、西华、扶沟、正阳和汝南19个贫困县的低洼易涝地区,提高排涝标准,减少因涝致灾损失。

  (二)农田水利工程。

  ——新建大型灌区。力争在2019年前实施信阳市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为潢川、息县、淮滨3个贫困县提供灌溉水源,增加粮食产量。

  ——大中型灌溉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争取2020年前完成三义寨等10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兰考、范县、固始、汝南、罗山、内黄、平舆、叶县和原阳9个贫困县的农业灌溉保障程度及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贫困地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完善农田灌溉设施。

  ——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力争到2020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覆盖53个贫困县,建立完善的农田灌排体系,实施田间高效规模化节水工程,新增贫困县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

  (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取管网延伸、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措施,到2020年全面完成25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

  (四)水资源调配工程。

  ——区域调水工程。完成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提高濮阳县及清丰、南乐等县供水保障程度。

  ——抗旱应急水源。在贫困地区新建小型水库和抗旱引调提水工程,解决区域因旱致灾问题,提高供水能力。

  (五)水土保持工程。推进贫困地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5平方公里。

  (六)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实施避险解困二次搬迁安置、产业扶贫、金融扶持、技能培训等措施,助力市县党委、政府解决贫困县建档立卡水库贫困移民的脱贫增收问题。

  (七)着力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贫困地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开展兰考、栾川、滑县、范县、内乡5个县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模式。鼓励在贫困地区采取村民自建的方式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并取得劳动报酬。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在贫困地区建设的水利工程,政府对工程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贴。

  五、政策措施

  (一)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豫发〔2016〕5号文件要求,对国家安排的公益性项目,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加大省级财政投资补助比重,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体作用。对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在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的同时,各级要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优惠政策,用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水利的专项建设基金、抵押补充贷款(PSL)和过桥贷款等,为实施脱贫攻坚水利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要积极吸收社会资本用于水利项目,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本方案中凡涉及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专项,依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贫困县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围绕脱贫攻坚规划统筹安排使用。

  (二)加大水利脱贫工程建设用地保障力度。支持贫困地区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最新年度变更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水利脱贫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水库库区(淹没区)等不改变用地性质的用地不占用地计划指标,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政策,保证水利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确保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拓展水库移民脱贫致富渠道。从2017年开始连续三年将中央安排我省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适当倾斜用于贫困县水库移民脱贫解困。重点扶持能让贫困移民直接受益的种植养殖加工业项目,扶持发展移民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优先将有贫困户的移民村纳入移民乡村旅游试点范围,其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移民村建设布局,建设旅游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移民村利用村集体收入、移民后期扶持个人直补资金、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设立担保基金,开展“移民贷”合作,开辟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渠道。支持移民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推动一批移民村企业在“新三板”和“四板”挂牌上市,促进移民企业规范管理、做强做大。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水利扶贫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政府务必将水利脱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大力营造社会氛围,凝聚社会扶贫力量,确保贫困地区水利建设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事权划分和项目隶属关系,落实责任主体。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出山店水库、前坪水库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同时指导督促相关地方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市、县级政府在编制脱贫攻坚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本专项方案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任务、财力状况、项目轻重缓急等统筹安排相应项目。

  (三)强化配合联动。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多点发力、各方出力、共同给力的扶贫大合力。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报批或审批,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负责按照政府水利投入和水利脱贫政策统筹安排相关经费。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保障项目建设用地,指导和督导做好用地相关工作。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全力支持贫困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效益。

  (四)规范项目管理。严格遵循国家制定的程序和规范,创新建管模式,细化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加强质量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高效、安全使用。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有效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五)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作用,建立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着力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

  河南省电网脱贫专项方案

  (省电力公司 2016年6月17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电网脱贫攻坚工程,精准推进贫困县、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快提升我省贫困地区供电能力,全力保障我省脱贫攻坚目标实现,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省委、省政府2019年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贫困人口与全省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抢抓国家实施“十三五”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大机遇,以提高贫困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和供电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聚焦我省贫困县和贫困村,统筹电网各级资源,精准识别、精准投资、精准协同、精准实施、精准管控贫困地区电网建设,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如期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精准投入。围绕脱贫攻坚目标,编制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升级规划,做到与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移民搬迁规划、特色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紧密衔接;明确电网帮扶贫困县、贫困村目标、项目和建设时序,以规划引领投资。

  ——同等优先,重点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实施贫困县和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贫困地区电网投资占比高于其用电量在县域占比,贫困地区电网投资增幅高于县域电网投资的平均增幅。

  ——安全可靠,坚固耐用。合理设定贫困地区电网建设标准,强化电网结构,优化设备选型,确保安全可靠供电;严格贯彻设备全寿命周期理念,主要供电设备容量、导线截面选型做到“一步到位”,避免重复建设改造。

  ——严格监督,保证质量。坚持闭环管理,加强监督和跟踪;坚持速度与质量的统一,持续加快贫困地区电网建设进度,持续推广电网脱贫“精品工程”模式,确保建设成效。

  三、主要目标

  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53个贫困县、6492个贫困村脱贫要求,“十三五”期间贫困地区农网建设改造规划投入406亿元(含220千伏电网投资63亿元),全面解决贫困地区供电短板问题,满足贫困地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用电需要。

  其中,集中三年(2016—2018年)时间全力解决贫困地区供电能力不足、可靠性低、不通动力电等问题,提升贫困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原则上贫困县电网改造提升目标任务整体进度比脱贫计划提前一年完成、贫困村提前半年完成电网改造目标,切实发挥经济发展“先行官”、脱贫攻坚“开路者”作用,满足贫困地区用电需要。

  ——2016年,提前完成兰考、滑县电网改造任务。

  ——2017年,计划2017年脱贫的10个贫困县电网改造任务上半年完成;计划2018年脱贫的28个贫困县电网改造任务提前一年完成。

  ——2018年,计划2019年脱贫的15个贫困县电网改造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完成所有贫困村电网改造任务。

  通过三年努力,贫困地区整体供电能力达到全省县域平均水平,220千伏覆盖所有贫困县,贫困县110千伏、35千伏容载比均达到1.6以上,供电可靠性、供电质量大幅提升;贫困村10千伏户均配变容量由目前的0.75千伏安提升到1.5千伏安以上,供电保障能力实现翻番。

  四、重点任务

  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主要脱贫途径和脱贫举措,积极筹措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贫困地区电网建设改造,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任务:

  (一)服务城镇转移就业脱贫。聚焦全省贫困县的县城、产业集聚区等县域经济发展载体,安排资金299亿元(含220千伏电网投资63亿元),加快110—220千伏变电站布点,完善10千伏网架结构。新(扩)建110—220千伏变电站321座、线路6300千米,35千伏变电站272座、线路3294公里,10千伏配电台区5.6万个、10千伏及以下线路4.2万公里,更换智能电表2490万块,实现110千伏变电站覆盖所有产业集聚区,10千伏主干线路互联率达到80%以上,全面提升城镇、产业集聚区等对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发展以及贫困人口转移就业的承接保障能力。

  (二)服务特色优势产业脱贫。聚焦全省6492个贫困村,实施贫困村“村村通动力电”工程,安排资金42亿元,建设10千伏配电台区1.84万个、10千伏及以下线路2.8万公里,力争2017年年底前解决全部贫困村不通动力电问题和动力电不足问题,实现贫困村中每个自然村通动力电,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能力,有效促进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加工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满足特色产业基地的用电需求。

  (三)服务易地搬迁脱贫。坚持“人往哪走、电往哪建”,加快“三山一滩”(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区,黄河滩区)脱贫搬迁安置区配套电网建设,安排资金24亿元,建设10千伏配电台区9100个、10千伏及以下线路1.3万公里,为“十三五”期间34万户、127万脱贫移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供电服务。

  (四)服务高标准粮田建设。加快农田机井通电工作,安排资金41亿元,完成贫困县29万眼农田机井通电设施建设和改造任务。与全省平原地区农田机井通电全覆盖同步,到2017年年底实现平原地区的贫困县农田机井通电全覆盖,受益农田面积2550万亩左右,仅此一项每年减少贫困县农民灌溉支出15.3亿元,服务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贫困地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减负。

  (五)服务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继续全面落实低保、五保户每户每月10千瓦时电量电费减免政策,每年为全省373万户农村低保、五保户减免电量4.5亿千瓦时,减少电费支出2.5亿元。积极对接民政部门,对新增的纳入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范围的低保群众做到电费应免尽免。

  五、政策措施

  (一)强化电网脱贫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各地政府要将贫困地区电网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提前预留和保护电网项目站址廊道资源,加大工程实施中民事问题协调力度,保障电网脱贫项目落地;简化贫困地区电网项目管理程序,加快用地、规划、环评、林木等相关手续办理。

  (二)整合资金协同推进农田机井通电工程建设。各地政府要整合资金,推进农田机井通电配变低压母线侧(含配电房土建)至机井井口配套建设,省电力公司负责投资建设10千伏配变低压母线侧及以上电网工程,确保高低压供电设施同步建设、一体化投运。

  (三)继续落实促进电网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家电网公司低成本融资等方面支持,变电站项目用地无偿或按照土地成本价格提供,电力设施拆迁坚持“谁提出、谁承担”原则。

  六、组织实施

  省电力公司将电网脱贫攻坚工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电网脱贫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健全省、市、县公司三级农网建设改造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力量配备,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全力推进,始终突出“安全、优质、高效、规范”要求,高质量完成电网脱贫攻坚工程各项任务。

  (一)确保精准识别。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清贫困县电网薄弱情况,针对贫困县、贫困村逐一进行分析研判。科学制定每个贫困县、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做到“一县一报告、一乡一清册、一村一方案”。建立电网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库,滚动绘制贫困县和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地理接线图和项目储备计划表,将扶贫项目精准落实到每一个村镇、每一个台区、每一眼机井,逐一建档立卡,改造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

  (二)确保精准协同。主动对接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掌握每个贫困县、贫困村脱贫攻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将电网脱贫攻坚工程纳入当地重点工程,建立健全电网脱贫工作协调机制。

  (三)确保精准实施。大力推进贫困县、贫困村配电网标准化建设,选用指标先进、经久耐用电网设备,导线截面一次选定、廊道一次到位、土建一次建设;全面推广应用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和标准工艺,切实做到工程建设设备选型“一步到位”,建设工艺“一模一样”,确保将贫困县、贫困村农网建成精品工程。

  (四)确保精准管控。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规范施工队伍管理,深入推进现场标准化作业,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强化进度管理,科学制定工程里程碑计划,倒排工期,加强督导,强化项目审查、计划下达、工程设计、物资招标、施工监理等环节管控,确保工程有序推进。强化考核管理,将电网脱贫攻坚工程成效纳入市、县级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实现压力传递,保证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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