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外〔2016〕1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和《河南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所提出的战略部署,全面发挥科技创新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现面向全省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调查与“一带一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科技合作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对象
省内高校、科研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
二、调查内容
与“一带一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科技合作情况。
三、注意事项
(一)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为单位填写《与“一带一路”重点区域科技合作重点领域调查表》(附件2);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写调查表,为我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调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8日,各单位将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 联系方式: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对外科技合作处 赵爱武 马 竞
电话:0371-65990399
邮箱:dwkjhzc@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
邮编:450008 附件:
1.“一带一路”重点区域国家名单
2.与“一带一路”重点区域科技合作重点领域调查表2016年6月27日
关于调查“一带一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科技合作情况的通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