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科〔2016〕130号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县(市)支柱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县(市)创新引导计划的条件及要求
    (一)县(市)申报条件
    1、县(市)要成立“县(市)创新引导计划协调领导小组”;
    2、县(市)财政对实施创新引导计划有切实的经费投入,专项经费列入计划或已拨付到位;
    3、在促进县(市)科技进步、成果转化应用方面,有相应的政策措施,科技工作基础较好,具备组织实施重大(点)科技项目的能力;
    4、正式命名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型农业产业化集群所在的县(市)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项目的遴选要求
    1、选择的项目须为县(市)党委、政府优先支持发展的产业;
    2、项目的实施要依托龙头企业,充分体现“政府牵头,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合”的基本原则;
    3、项目须有相应的人才和技术服务体系保障,组织实施方案科学可行;
    4、项目市场前景好,能够调动和吸纳社会投入,并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项目运行机制;
    5、项目经费预算科学,各项经费投入合理可行,支出符合要求。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各相关省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限组织推荐1-2个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贫困县占比较大的省辖市(洛阳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各增加1个名额,各省直管县(市)限组织推荐1个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项目由县(市)政府牵头实施,每个项目申请省级补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
    (二)撰写实施方案要严格按提纲编写,文件叙述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内容填报要结合实际,部分指标应量化可考核。项目结项后省级主管部门将开展相关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
    三、网上填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河南省县(市)创新引导计划实施方案并提交至主管部门,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请登录“河南省科研经费管理服务平台”(http://app.hnkjt.gov.cn)填写项目预算申请书,并通过预算管理级次在网上审核报送。
    (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河南省县(市)创新引导计划实施方案一式6份一并报送。
    (三)系统填报时间。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14日。
    报送地点: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2315房间(郑州市花园路27号,邮编450008)。
    四、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黄永峰  0371-65952818
    省财政厅科技文化处  王庆杰  0371-65808626    附件:河南省县(市)创新引导计划实施方案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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