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16〕16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全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发展,提升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在《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2. 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6年9月6日
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的通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