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有效利用和对接国际科技资源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充分发挥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此次申报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单位须认真对照《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条件》(附件2)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河南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在河南省注册的具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单位须符合指南方向,重点支持在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食品、功能性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研发平台,主要研究方向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三)申报单位须有国际科技合作基础,已开展实质性的国际科技合作,与国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科研单位签署有科技合作协议,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攻关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技术转移引导计划(科技开放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等具有国际科技合作内容的项目。
    (四)同一法人单位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不超过3个。
    二、申报方法及认定程序
    (一)填报《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承担合作项目计划通知书、合作协议、合作完成的成果、专利、论文等),纸质材料正反印刷为A4胶装,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分开单独装订,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二)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相关处室对提交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通过后将组织申报单位答辩和专家评议,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三)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审核并认定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 
    三、申报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1日截止。
    四、联系方式
    河南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    
    联系人: 马 竞   赵爱武
    电  话:(0371)65990399     
    电子邮箱:dwkjhzc@163.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2321室
    邮编:450008    附件:
    1.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
    2.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条件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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