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明电〔2016〕73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第四期质量标杆经验 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借鉴全国先进“质量标杆”经验,提高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创建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定于10月27-28日,在四川成都举办第四期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现就我省组织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一)有意参加现场学习交流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质量品牌建设的人员; (二)有意参加现场学习交流的省级以上“质量标杆”的企业代表;
(三)有意参加现场学习交流的且有创建 “质量标杆”意向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四)有意参加现场学习交流的质量品牌项目建设技术支撑单位有关人员。 二、有关要求 (一)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将本通知传达到相关企业和单位,并组织本辖区有关企业通过网上报名参会,同时以电子版形式将参会企业名单汇总后报省工信委科技处。 (二)长垣县工信委负责通知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参会并做好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准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景红  陈宁华 电  话: 0371-65509943   邮  箱:hngxtkjc@126.com   附件:工业和信息部科技司关于举办2016年第四期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工科函〔2016〕463号).doc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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