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2号机组环保电价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2号机组环保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6〕1393号焦作市发改委,省电力公司、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2号机组环保电价申请收悉。该企业2号机组环保设施已通过省环保厅验收,按照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4﹞720号)规定,现通知: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2号机组自2016年9月20日起,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达标运行的上网电量,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015元、0.01元、0.002元。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