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推荐2016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参赛作品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各省直管县科技局: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要求,征集推荐我省2016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参赛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 2—5 分钟。
    2. 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繁荣科普创作,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推动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 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品应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或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播出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和普通话。
    3. 其他要求
    (1)可通过 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 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格式须为 MP4 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 100 兆—200 兆之间,最好为高清视频。
    (3)第一作者可以同一身份提交科普微视频不超过 2 个;多个成员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提交一次;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许可。
    4.报送形式
    推荐作品需报送微视频光盘(3 套)、《2016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推荐表》(见附件,纸质3 份及电子版),截止日期 2016 年 11 月 28日。
    报送地点: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2311房间
    联系方式:0371-65907334
    电子邮箱:kjtzfc@163.com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2016年11月17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