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备案登记的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26号)、《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6〕27号),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5号)精神,引导和扶持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新型研发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经研究,现公布第一批备案登记的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23家),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三年。
    新型研发机构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生力量。希望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继续支持引导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经备案登记的新型研发机构应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管理创新,拓展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机构做大做强,为服务河南科技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一批备案登记的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23家)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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