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豫科〔2014〕137号)要求,省科技厅于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对2017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形式审核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一项异议,经核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形式审核中提出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足”提出异议并对计算口径进行了详细说明,经省财政厅对其上年度审计报告及说明材料进行复核,认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符合申报要求。因此对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双黄连系列产品二次开发”项目形式审核结论变更为:审核通过。2016年12月6日
关于2017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形式审核结果公示有关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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