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网络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有关处(室、局),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6﹞3号)和《河南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精神,决定在全委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所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面向公众提供网络信息服务或支撑能源、通信、金融、交通、公用事业等重要行业运行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且这些系统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故,会影响重要行业正常运行,对国家政治、经济、科技、社会、文化、国防、环境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具体确定方法参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确定指南》(附件1)。
    根据要求,委机关及委属各单位的门户网站、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均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均在网络安全自查之列。
    二、检查内容
   (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数量、分布情况、主管单位、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运维机构以及联系方式等。
   (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主要功能、服务范围、数据存储情况以及遭到破坏后的危害性等。
   (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环境、运维方式、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情况。
    三、资料报送
    请各部门、各单位使用“填报工具”(附件4)填写本部门、本单位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登记表》(附件2)和《网络安全自查表》(附件3),并生成上报文件,于12月15日前刻录成光盘形式报送委办公室。
    具体填报方法参见《国家网络安全检查信息共享平台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填报工具使用手册》(附件5)第四部分。
    四、其他要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登记表》和《网络安全自查表》原则上由运维部门填写,委门户网站及相关服务平台网络安全自查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
    联系人:艾津鹏  赵广磊
    电  话:0371—65509812
    邮  箱:hngxtbgs@163.com


    附  件:附件下载    2016年12月7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