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郑州翎羽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设立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0]104号)的规定,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估、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同意郑州翎羽新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设立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建站单位充分发挥和利用好院士工作站的平台作用,从本单位实际需求出发,以项目为依托,以合作为纽带,不断加强协同创新,加快人才培养,提高核心竞争力;各主管单位要积极支持建站单位开展工作,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引导建立长效科技合作机制,为增强企事业单位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支撑。    附件:新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名单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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