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基金监督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认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续签的函
成文日期: 2017-01-16
发布日期: 2017-01-17
发文字号: 豫人社函〔2017〕23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认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续签的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续签情况说明的函》及续签的受托管理合同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同意该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续签,计划登记号仍为410000090018,受托人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仍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设立6个证券投资组合。 请受托人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运作。 2017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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